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紫市监处罚〔2022〕108号 | 发布虚假广告案 | 紫阳县臻品紫匠装饰设计工作室发布虚假广告案 | 92610924MA70MEL9J | 曹停贤 | 2022年9月26日接全国12315投诉举报,孙某等人举报紫阳县臻品紫匠装饰设计工作室在抖音商城线上店铺销售床上用品发布广告虚假宣传。 |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广告监督管理 《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发布虚假广告的符合《规则》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
2 | 紫市监处罚〔2022〕109号 | 发布虚假广告案 | 紫阳县天优吉玛网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 92610924MABN2M9W84 | 李洪斌 | 2022年9月26日接全国12315投诉举报,刘某等人举报紫阳县天优吉玛网店在抖音商城线上店铺销售床上用品发布广告虚假宣传。 |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广告监督管理 《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发布虚假广告的符合《规则》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