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30 11:06来源:紫阳县乡村振兴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6243 公开目录: 扶贫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巩固衔接办发〔2022〕31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4月30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紫阳县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

紫阳县 2022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4月1日,市巩固衔接办印发《关于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集中排查的通知》(安巩固衔接办函〔2022〕12号),按照文件要求,县巩固衔接办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防返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并于4月底前全面结束,通过督查检查和数据分析来看,仍存在很多不足。近日,省乡村振兴局印发《2022 年陕西省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陕乡振发〔2022〕13 号),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为持续做好防返贫集中排查工作,补齐前阶段工作短板,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省市和我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要求,广泛动员县镇村干部力量,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农户开展集中式、全覆盖排查。一是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脱贫户和一般农户,要及时纳入监测开展精准帮扶;二是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三是对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或突发严重困难的,重新识别认定;四是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认真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实事求是消除风险。统筹开展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以及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发现问题整改,有效解决集中排查出的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理解、动态监测、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方面突出问题,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效果突出,全面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对象范围

排查范围:全县175个行政村和 1 个农村社区(双星社区);16 个 800 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居住的农户由户籍所在地行政村牵头负责,社区党组织和包联单位配合。

排查对象:各辖区内所有农村人口(包含所有脱贫户、监测对象)。排查工作原则上以公安户籍为准,对人户分离等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以及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的人口共同识别认定。重点关注脱贫户特别是 2020 年脱贫的贫困户、2021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及就业的农户、去年以来受暴雨洪涝等各类自然灾害影响“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受灾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等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

三、工作内容

(一)新识别认定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2022 年全省监测范围收入标准为人均纯收入 6700 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对已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户,按程序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摸清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刚性支出和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确定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二)监测对象“回头看”。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帮扶措施是否落实、“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和识别是否准确。对已标注为“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存在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或突发严重困难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对存在错误识别或识别不精准的进行“清退”,“清退”必须严格把控标准,确有充分正当理由。

(三)监测对象帮扶情况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和分析研判,特别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农村常住人口高于 3%的行政村要重点排查,根据前期列出的风险消除计划,强化帮扶及时研判消除。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尽快消除风险。对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找准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四)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因疫情或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地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等。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提升应急、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住建等部门风险预警信息的精准度和针对性,对发现反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镇村要及时开展核查和研判,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各类反馈问题核查整改。结合国家 2021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日常督查暗访、舆情信访等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聚焦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统筹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一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理解把握不精准,简单以收入识别认定监测对象,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和支出不够;二是监测不及时、不全面,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三是精准帮扶不到位,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简单“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够;四是风险消除简单化,监测对象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认定风险消除等突出问题。各镇村要全面对照自查,点上问题及时交办,面上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切实做好问题核查和整改落实。

(六)触碰道德底线问题排查。提高道德修养是乡风文明的具体体现,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保障。重点围绕“不诚、不孝、不俭、不勤、不和”等内容,对毁约失信、忤逆不孝、铺张浪费、好吃懒做、搬弄是非、环境卫生脏、乱、差,违反村规民约等触碰道德底线现象,分类建立负面典型台账,动员群众开展广泛评议。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新民风教育,坚决抵制不良风气。

(七)数据信息核实补正。结合国家和省上反馈的疑似数据问题,一是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户、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开展全面核查,及时补正。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务工月监测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错误问题。排查信息更新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基础数据和帮扶数据,及时更新完善,提高信息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二是安康市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数据信息核查。排查是否完成所有农户采集和所有必采指标录入,是否有漏户、漏人现象。是否做到及时更新、数据准确。农户申报、入户排查、行业推送等形成的工单是否及时处理,处理情况是否符合实际、符合要求。县级行业部门是否按期导入相关数据,是否常态化共享本领域或区域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信息。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动员部署(5 月 5 日前完成)。按照全省工作安排,省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后,县级及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并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安排部署此项集中排查工作。各镇及相关行业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精心准备,细化举措,动员所有干部力量积极启动集中排查工作。

(二)集中排查核查(5 月 25 日前完成)。县级统筹负责,组织县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信息员等工作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确保村不落户、户不漏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为监测对象。简化识别程序,按照入户核查和农户授权、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和公告的步骤,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原则上不超过 15 天。监测对象认定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

(三)信息采集录入(6 月 5 日前完成)。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待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开通后由县级统一组织信息录入。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把关”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需要开展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镇务必在 5 月 20 日前完成问题清单收集整理,并以镇为单位向县巩固衔接办报送正式报告。6月 1 日 24 时前镇级完成信息录入,6 月 2 日至 5 日,县级组织开展数据审核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各镇。6 月 6日开始由省市提取数据反馈通报,整改工作结束后,统一收回录入权限。

(四)提交总结报告(6 月 10 日前完成)。各镇全面总结集中排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围绕监测对象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集中排查工作专项总结报告报县巩固衔接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本次集中排查工作作为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保障措施。按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统筹推进。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压茬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排查要结合每周入户走访、月核查、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常规工作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统筹开展、一体推进。坚持“边排查、边研判、边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实际问题,逐一分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县乡村振兴局将加强与行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对接,统筹推进信息比对、风险筛查、风险研判等工作,及时反馈风险预警信息,提早发现、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和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合力推动防返贫工作落实。各镇每周三、周五上午 10 时前各报告一次工作进度(见附件),由县巩固衔接办汇总后,通报排名情况,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三位的镇,对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注重实效。集中排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纳入,精准帮扶,坚决防止“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等问题。要注意方式方法,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防止层层加码。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