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紫阳县财政局 紫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紫阳县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20 10:15来源: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紫阳县财政局 紫阳县乡村振兴局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紫阳县财政局 紫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紫阳县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6175 公开目录: 农业农村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农发〔2022〕 4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拓展提升“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工作机制,按期完成市委、市政府《安康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消除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全县农村工作要点》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紫阳县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  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紫阳县财政局   紫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0日

紫阳县2022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群众共同致富的基础,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年度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以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创新多元化发展模式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综合施策,采取盘活土地资源、优化资金配置、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组织保障等一系列举措,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主攻方向集中到提质增效上,到2022年底,其中:全县集体经济收入超50万元的村达到10个以上,10至50万元的村达120个以上,消除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每个镇建成3个以上集体经济收入超30万元村。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造血”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发展路径

支持鼓励村集体直接经营。根据村情实际,运用村集体可利用的所有资源、资产,支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运营,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乡村服务型”“物业经营型”“异地置业型”“电子商务型’’等多形式的集体经济实现方式。逐步取消直接注资市场经营主体不参与生产经营而简单获取固定收益模式。

(一)推行异地置业。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位置偏远、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在本县投资购置商业用房或投资专业市场、沿街商铺、标准厂房、仓储中心等,通过租赁方式实现集体经济收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开展服务创收。鼓励村集体结合产业发展需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劳务中介、服务公司等合作组织,兴办运输队、装卸队、物业公司等,为社会群体及广大群众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指导、信息提供、
电商销售、劳务中介等服务,解决农户就业,增加集体收入。

(三)推行“村社合一”。按照党组织、村委会、村股份合作社“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原则,充分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合作社的产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合作社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探索推行“村社合一”发展模式,让支部建立在产业上,成为发展合作社、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领导者、推动者、实践者。

(四)发展乡村旅游。抢抓全域旅游发展机遇,学习借鉴青中旅游村、焕古小镇、蒿坪茶旅产业园等“支部引领、旅游兴村”发展模式,对有旅游优势或潸力的村,鼓励村民带资入股,共同建设餐饮住宿、文化体育、休闲观光等服务项目,发展乡村旅游,促进村集体增收。

(五)实施主体带动。注重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引领作用,支持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鼓励以集体“三资”为依托,参股农民合作社,探索建立村社利益链接机制,促进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共同发展,协作共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要成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镇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联村领导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制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计划,建立工作台账,薄弱村实行销号管理。4月底前各镇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工作计划和到村包抓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报送县农村经营工作站。

(二)整合各类要素。要结合各种财政性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对薄弱村的扶持。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的用地。对接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给予信贷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和扶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要加强政策宣传,让县委、县政府的扶持玫策家喻户晓,引导群众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要加强经验交流,大力宣传经过实践检验的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经验,掀起农村发展“比、学、干”的热潮;要认真总结经验,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攻坚战、持久战。

(四)强化责任考核。一是发展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激发和调动党员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性;二是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补助机制,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奖励报酬挂钩;三是对本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进行督查考核,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未完成薄弱村消除工作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镇,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薄弱村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核算方法


附件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核算方法

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有序推进消除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攻坚行动,规范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核算方法,现将相关核算要求明确如下。

一、核算对象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核算对象是辖区内拥有集体经济(资产)的行政村(社区)。要求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社区),以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为基础单位,进行集体经营收益核算。区别于直接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核算单位的核算方法。

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核算工作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领导,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负责。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本行政村(社区)范围内行政村(社区)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及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分别核算年度集体经营收益,经合并计算形成本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合并计算所得年集体经济经营收益小于5万元的行政村(社区)认定为集体经济薄弱村。

二、核算要求

纳入核算范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按照以下要求核算集体经济经营收益。

(一)核算方法

集体经济经营收益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及投资收益之和,减去经营支出和管理费用后的差额。其计算方法为: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一经营支出一管理费用=集体经营收益。

(二)指标解释

(1)经营收入: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农户和其他单位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3)投资收益: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4)经营支出: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生产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支出。

(5)管理费用: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注意事项

(一)集体收入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不包括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二)集体经营支出、管理费用不包括村级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支出,比如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福利费;不包括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比如用于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报酬补贴、办公和会务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学习考察培训费、养老保险费、通讯费、报刊订阅以及捐助赞助等各项费用支出。

(三)核算集体经营支出,注意对固定资产等提取折旧,按年度摊销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