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紫阳县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等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2-25 09:06来源:中共紫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 中共紫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紫阳县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等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5962 公开目录: 扶贫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农工发〔2022〕1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2月2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方案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紫阳县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紫阳县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紫阳县乡村文化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紫阳县乡村生态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紫阳县乡村组织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等五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紫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2月25日


紫阳县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方案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载体,产业振兴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农民增收致富的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 年)》和《陕西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及《安康市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紫阳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抓好粮油菜生产,全面保障群众“米袋子”和“菜篮子”; 围绕特色产业,建立“链长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主体带动能力;突出品牌打造和市场拓展,提高农产品营销能力;强化技术培训,发挥科技支撑,统筹绿色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乡村产业竞争力,不断拓宽群众致富渠道,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业产业。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产业链条、自然环境、生态红线等因素,突出地域优势、完善特色布局,不断提升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

2.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与市场的紧密衔接,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3.坚持园区承载。持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领建现代农业园区,不断发挥园区在产业发展上的承载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推进农业园区不断做大做强,形成“虹吸效应”将农户(脱贫户)有效嵌入“企业+园区+农户+市场”的产业链。

4.坚持项目帮扶。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示范等项目。大力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消费帮扶,拓展销售渠道,形成产品利益联结、质量监管、品牌营销等支持体系。

5.坚持典型示范。分类培育打造一批能突出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成效显著的产业振兴典型示范镇村,并在此基础上,提炼经验、总结规律,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样板模式,为全县产业振兴提供符合实际发展的路径和发展模式。

(三)发展目标

坚持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农业发展主攻方向,全面实施“粮食安全保障、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产业融合强链、项目支撑引擎、农业品牌提升、消费带动帮扶、集体经济提升、产业人才引培”八大行动,推动产业基地规模化、加工集群化、营销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到 2025 年,形成以富硒茶为主导,畜禽养殖、魔芋、生态渔业、中药材、食用菌为支撑,其他小众产业为补充的“1+5+N”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绿色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示范镇、示范村。全县农业产业综合产值突破 100 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6590 元以上,基本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行动。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加大粮油先进实用主推技术集成推广,加大富硒粮油种植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稳定全县粮食生产面积;按照“政府引导、园区发展、主体参与”和“发展高山菜、做精露地菜”的发展思路,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全面提升蔬菜自给自足能力。到 2025 年,建设高标准农田 6 万亩,种植粮食稳定在58 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 10 万吨以上;建设县镇蔬菜基地 34 个,基地面积 8950 亩。(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配合,各镇落实)

(二)实施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按照“育龙头、强链主、搭平台、保要素、建集群”工作思路,主抓茶业首位产业,聚焦畜禽养殖、生态渔业、魔芋、食用菌、中药材、特色杂果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形成“1+X”产业格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茶产业。坚持“转方式、强品牌、增效益”,持续实施“生态基地建管、龙头企业培优扶壮、市场主体科研创新、标准质量管控、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引领与市场拓展、茶文化传承与创新、茶旅融合发展”八大工程,推动紫阳富硒茶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到 2025 年,全县茶园总面积达 26 万亩以上,年产量超过 1 万吨,产值 75 亿元以上,形成品种齐全的“绿红白黑调”产品体系和健全的“十百千万”组织体系、“全域绿色”生产体系、“线上线下”营销体系,“紫阳富硒茶”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展,促进茶旅融合全面发展,成为全国富硒茶生产大县和茶旅融合示范县。(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茶业发展中心配合,各镇实施)

2.畜牧产业。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种养结合、适度规模”,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大力促进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全产业链协同推进。到 2025 年,生猪饲养量稳定在 45 万头、羊饲养量 10 万只、牛饲养量 1.5 万头、家禽饲养量 120 万羽,全县富硒养殖产业增加值达到 13 亿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3.魔芋产业。坚持“做大基地、做优产品、做强企业、做响品牌”,以魔芋产业集群为牵引,推进实施种源建设、6基地建设、营销建设、品牌打造、科技创新五大工程。到 2025年,全县魔芋面积稳定在 7 万亩、产量 8.6 万吨,综合产值16 亿元;建成航母型魔芋园区 2 个、市县级魔芋产业园区10 个,建成魔芋精深龙头企业 1 个、初加工企业 6 个。(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4.生态渔业。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科技支撑、生态优先、产业融合”,深入推进生态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做好重点水域禁养、禁捕工作,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紫阳水资源,发展小流域流水养鱼,推广以大水面生态养殖为代表的“净水渔业”,稳步推广稻渔共养、池塘精养等模式,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发展。到 2025 年,全县发展大水面养殖 7000 亩,流水养鱼 1000 亩,水产品产量 10000 吨以上,产值 4.2 亿元以上,建成市级渔业养殖循环发展园区 7 个、创建全国绿色示范养殖场 3 个以上,力争创建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县。(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水利局配合,各镇落实)

5.中药材产业。选择优质适生区域,在高桥、界岭、双桥、瓦庙、毛坝等镇适度发展厚朴、大黄、丹参、天麻、艾草、杜仲、云木香等药材。开展 GAP 标准化种植,加强道地药材品种选育及良种繁育,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配合全市共同打造“秦巴药谷”。到 2025 年,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 20 万亩以上,产值达 10亿元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6.食用菌产业。抢抓将食用菌产业纳入全省农业重点产业链进行培育的机遇,优化区域布局,转变生产方式,推广先进模式,以生态高效、循环经济为根本,切实提升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水平,推进食用菌产业化生产,促进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到 2025 年,培育 5 个重点食用菌经营主体,年产食用菌 500 万袋,产值达 1 亿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7.小众产业。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结合汉江经济带建设,发展金钱橘、皱皮柑、桃、李等富硒果品,打造集经济、景观、生态功能于一体的精品林果复合带。因地制宜发展养蜂、猕猴桃、花椒、野油菜、核桃、蚕桑等一批符合市场特殊需求的特色产业。形成主导产业引领、区域特色产业共进的产业发展格局,提高产业覆盖面,确保产业脱贫户生产经营性收入能够稳定持续增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三)实施产业融合强链行动。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增强要素支撑,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做强产业链条。

一是全力推进富硒产业发展。坚持以“富硒资源为依托、富硒产业为基础、富硒产品为核心、融合发展为路径”的发展模式, 打造“资源为上、产业为先、产品为王”的富硒产业发展新高地。围绕富硒产业强链条,按照“一产奠基、二产提质、三产增效”的基本思路,以“紫阳富硒茶”为首位产业,做优“硒+农业”,壮大“硒+工业”,开发“硒+旅游康养”,构建“硒+X”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富硒百亿产业链。积极创建紫阳富硒产业融合发展省级示范园,带动城关、蒿坪、焕古、双安、汉王、向阳等区域富硒产业发展,引领县域特色农业向高效、绿色、循环农业转变,把紫阳打造为全国富硒产业多业态复合发展核心区。(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民政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二是提升智慧农业建设。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农业产业上的应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粮油、茶叶、魔芋、畜牧、渔业等方面深度融合,建设智慧农场,发展智慧农业。加强农业农村智能控制系统、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与冷链物流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的应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三是拓展乡村产业新业态。探索“农业+”模式,建设农旅融合现代农业园区,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凸显、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农业采摘观光园、农科结合实验基地,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提档升级。(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林业局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四是提升农产品营销。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财政奖补”的思路,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及融媒体特点,持续加大生态富硒农产品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参与“三年百市百店千点”营销行动、安康富硒农产品“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超市)送健康等招商推介活动,宣传富硒品牌,持续推动营销店建设,提升特色农产品销售能力,形成持续稳定的省内外销售市场和流通渠道。(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五是提升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引导加工业向带农益农的产业园区集中,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积极创建农产品加工园,促进农产品就近加工增值、就地吸纳就业。(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六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产业领航企业和骨干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 2025 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 4 家、市级龙头企业 6 家以上、省级合作社 3 家、市级合作社 6 家,家庭农场达 300 家以上,各类现代农业园区达 180 个以上,经营主体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主体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配合,各镇实施)

(四)实施项目支撑引擎行动。立足优美、富裕、幸福紫阳定位,紧盯重点领域,靶向发力,落实落地一批建设项目,支撑产业发展,牵引产业振兴。

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标准,在汉王、双安、毛坝、高滩等镇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粮食生产功能10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度耦合,实现所有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建立健全农田监测监管平台和长效管护机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基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配合,各镇实施)

二是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培育扶持一批特色突出、链条完整、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实现发展品种多元化、技术集约化、生产设施化的高产、优质、高效特色产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到 2025 年,力争建成 1 个国家级、1 个省级产业示范园;建成 10 个市级、15 个县级产业航母园区,提升 30 个市级园区、50 个县级园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经贸局配合,各镇实施)

三是加强绿色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化肥、农药农业投入品的“双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力冲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管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四是加强农产品仓储冷链体系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加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配合,各镇实施)

(五)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坚持品牌强农,在生产方面积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在产品方面抓好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推行食用11农产品达标合格制度;加大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牌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国家级和省级优势区、产业园区、“一村一品”和龙头企业等荣誉或称号。到 2025 年,全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到 10 个以上,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10 个以上。(县市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配合,各镇落实)

(六)实施消费带动帮扶行动。加强消费帮扶的统筹协调,切实做好中省驻紫、苏陕协作部门及“832”采购平台和工会采购的消费帮扶。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骨干企业为平台,以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配合,各镇及各部门落实)

(七)实施集体经济提升发展行动。全面推行“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的三联工作机制,壮大提升村集体经济。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支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可利用的资源、资产,逐步取消直接注资市场经营主体不参与生产经营而简单获取固定分红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企”合作经营、“社社”共建经营,引进工商资本下乡兴业,利用村集体土地、闲置资源、旅游资源等资源资产,通过合作、参股等方式,参与园区开发、产业投资、企业投资等,带动集体经济融入产业链、拓展服务链、提升价值链。到 2025 年底,全县所有农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其中年经营性收入 1012万元到 50 万元的一般村 130 个,年经营性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富裕村 20 个。(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八)实施产业人才引培行动。把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招引培育作为提升产业质效的重要手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引进各类人才进驻园区、进驻企业。进一步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支持乡土人才发展,将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全部纳入实用技术培训范围,根据发展产业类型和技术需求,每年以村为单位、户为单元、人为对象,“定点、定向、订单”开展菜单式培训,出台扶持政策每年招引适当数量的科研人才或技术顾问,坚持每年开展技术培训 15000 人次。到 2025 年,产业振兴人才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企业招引人才、人才做强企业,乡村培育人才、人才壮大乡村”的格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团县委配合,各镇及各部门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产业振兴工作责任,落实各镇党政及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共同推动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集中力量、统筹推进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狠抓典型镇村的引领示范。按照“培育点、连好线、拓展面、全覆盖”目标要求,统筹协调推进产业振兴。将17个镇 176 个村产业振兴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在充分吃透政策的基础上,选择县内不同地域条件、不同产业基础、不同发展水平的镇村作为示范镇村先行试点示范,培育一批能突出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成效显著的典型镇村,为全县产业振兴提供符合实际发展的路径和发展模式。

(三)强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增强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对带动效果明显、产业发展稳定的社区工厂、帮扶车间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予以一定补助或奖励。强化金融与保险支持,积极支持脱贫户和边缘户的信贷需求,继续发挥再贷款的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按规定办理扶贫再贷款展期。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等新型险种。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实行费率优惠,减少自然灾害等风险给农户带来的损失,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完善落实用地政策,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特色产业用地需求。每年单列不低于 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用于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激励和引导有能力、有实力、有担当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通过订单生产、土地入股、托管经营、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形式开展合作,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四)发挥社会力量的支持作用。大力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与常州对口帮扶力量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落户 1 家规模以上企业,每个镇引进 1 家企业,每个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对接 1 个民营企业,引进一批江苏援陕项目。引导企业发挥资本优势、管理优势和对接市场的优势,建立互利互惠的合作机制,全力解决项目布局、产业孵化、帮联带动等问题,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等形式帮助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五)完善督导考核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督导制度,重点围绕产业发展政策宣传及落实、资金整合及使用、项目储备及实施、技术帮扶及效果、力量统筹及协调、产业发展成效等方面问题,组建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指导服务和督查巡查,推进产业振兴工作扎实开展。建立务实考核机制,将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及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考核指标,由注重工作过程考核转向注重成效考核,以严督实考倒逼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建立项目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定期检查评价、问题线索排查、责任追究等机制。不断向社会征集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发展项目,强化对项目的评审论证、对承担主体的能力评估、对项目质量的抽查监管,建立高质量产业发展滚动项目库,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保障。


紫阳县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安康市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和技术人才培养,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优美、富裕、幸福紫阳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到 2025 年底,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基本建成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基层干部招育工程。以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和培养培育为重点,每年结合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照招录招聘程序,及时补充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落实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16支持政策。结合基层教育、卫生、农林水、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人才需求和编制空缺情况,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等方式,每年招录招聘 30—50 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二)实施乡村教师医生培训工程。通过专业培训、上挂研学、学带帮教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支热爱农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机制,提高乡村教师和乡村医生专业素养。县教育、卫生部门每年举办一期乡村优秀教师、乡村优秀医生示范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乡村教师、乡村医生轮训。加大送教送医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医走进乡村学校、乡村卫生院交流经验。县教体科技局每年组织开展名师和优秀教师下乡活动不少于 100 人次,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开展名医下乡活动不少于 200 人次,力争三年内实现名师名医下乡活动覆盖所有镇中小学和卫生院。县教育、卫生部门每年各择优遴选 20 名以上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到县级直属教育、卫生单位跟班学习。积极组织乡村优秀骨干教师、骨干医生到外省外市培训。(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各镇)

(三)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以村“两委”负责人和新当选村干部为重点,坚持“实用、实际、实效”原则,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跟班学习、学历提升等方式,着力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服务群众、依法治理本领,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乡村振兴需要,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能成事的村干部队伍。统筹调动各类培训资源,每年组织开展以基本思路、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基本党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分类培训。深入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严格落实“一肩挑”干部“五项制度”,每年至少选派 20%的“一肩挑”干部到新社区工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经济实体参与不少于 3 个月的实训锻炼。每年遴选不少于 15%的“一肩挑”干部到镇机关参加挂职锻炼。(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

(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围绕我县主导特色产业发展,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力争五年内培育高素质农民 5000 人。坚持“政府主导、产业引领、一主多元、示范带动”原则,重点抓好现代农业带头人培训、培训体系建设、培育模式创新、协会组织建设和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等工作,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鼓励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创业支持、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注重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养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振兴“领头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五)实施工匠型乡村人才培养工程。以乡村手艺人、种植养殖能手、非遗传承人、个体经营者等“土专家”、“农秀才”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工匠型乡村人才专项培训,每年培养工匠型乡村人才 1000 名以上,建设一支在当地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传统技艺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工匠型乡村人才队伍。继续加大免费技能培训力度,支持县职业教育中心、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发乡村工匠培训专业课程,鼓励各类乡村能人就地就近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大力开展乡村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乡村工匠技艺交流和岗位练兵。支持乡村工匠参与职称评审,探索建立鼓励奖励措施,对获得职业农民职称的乡村工匠,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对工匠型技能人才的政策扶持,健全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机制,完善与乡村工匠培养和技能评价体系配套的激励机制,选树乡村工匠典型,进一步提高工匠型人才待遇和社会地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

(六)实施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以促进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以乡村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每年新增文化旅游志愿者 50 名,新增文化旅游产业人才 50 名,培养讲解员 50名。配齐配好基层文化旅游专职干部,建立一支以专职人才为主、业余骨干为辅的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鼓励引进旅游管理、旅游宣传营销专家。健全导游、讲解员人才库,建立完善导游从业人员培养模式,鼓励在职导游、讲解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全国导游等级考试。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作用,从组织管理、招募、培养促进等方面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每年选派一批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每年对全县旅游景区、农家乐、乡村民宿、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涉旅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镇)

(七)实施专家基层一线帮扶工程。围绕全县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专家专业优势和基层需求,按照基层点菜、专家接单模式,每年选派 100 名以上专家到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推动产业与技术融合,帮助基层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培养急需人才。县专家所在单位要全力支持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确保每季度专家到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 15 天,全年服务基层时间不少于 2 个月。县专家所在单位要将专家服务基层情况作为专家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对在服务基层工作中表现一般的,今后不得作为县级及以上专家评选对象,已评为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取消当年专家津贴;对在服务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职称晋升、评先树模等方面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八)实施科技人才下乡兴农工程。以全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领域科技人才为主要对象,每年组织开展 500 场次科技人才下乡开展科技服务。坚持“政府选派、市场选择、志愿参加”原则,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来源渠道,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员重点产业村全覆盖。完善优化扶持激励政策,持续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支持力度,推广利益共同20体模式,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积极争取国家“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借助派出单位的成果、项目、人才等优势资源,提高受援地科技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县科技管理部门要创新体制机制,抓好政策落实,加大扶持力度,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和服务“三农”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县科协、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各镇)

(九)实施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引工程。大力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对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返乡创业意向的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要建档造册、定期联络,宣传推介家乡的发展变化、投资政策、优势项目等,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每年回引 50—100 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兴业。推行返乡创业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根据返乡创业企业经营领域和投资规模争取县级干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科级干部入企代办、驻企服务、联企指导、挂职锻炼,帮助返乡创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

(十)实施农村青年创业扶持工程。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留守青年等农村青年为主要对象,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培养一支农村青年创业生力军。以更新创业观念为先导,通过举办农村优秀创业青年报告会、创业见习座谈会等形式,激励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加大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力争使大多数农村青年掌握一项创业技能。不断完善创业投资政策法规,联合金融机21构,打造农村青年创业融资平台。通过建立农村青年创业专家服务团、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跟踪服务、进行创业评价等途径,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项目论证、业务咨询、政策宣传、决策参考等服务,提高农村青年创业成功率。(牵头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镇、县农商银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增强做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中的各项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紧抓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点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统筹谋划,密切衔接配合,切实担负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责任。加快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直接推动、专职股室和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调研座谈会,及时掌握乡村人才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难题,不断充实完善人才振兴方案。各镇和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及成效。县委组织部将把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列为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的有关单位和镇予以通报批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人才工作政策部署,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好机制,各类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紫阳县乡村文化振兴五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五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实施培根铸魂工程、移风易俗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传承工程、产业孵化工程、人才培育工程六大工程,不断强化乡村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广推介紫阳特色文化、壮大乡村文化产业规模、培育乡村文化人才队伍,为聚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民、民生优先战略,致力建设优美、富裕、幸福紫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 2025 年,乡村文化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标准化均等化,乡村公共文化设施、队伍、活动、投入得到保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更加丰富繁荣,乡村文化人才支撑力明显增强,乡村专业文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乡村文明水平显著提升,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富有成效,其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一批富有时代精神和紫阳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培根铸魂工程,强化乡村思想政治引领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干部群众。深入开展面向乡村的理论学习宣传普及,运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增进人们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满足基层干部群众对理论图书的需求,开展理论图书配送,重点向农家书屋、社区阅览室等赠送理论读物,及时传播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引导,正本清源,扶正祛邪,帮助人们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巩固和壮大乡村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宗教管理,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宗教观,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广电局,各镇)

2.开展政策宣讲。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政策要求,发挥县委党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新”宣讲团的作用,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文化阵地,推动政策宣讲,深入解读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就业创业技能知识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注重吸纳农民宣讲员进入宣讲队伍,用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宣讲党的方针政策。(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委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科协,各镇)

(二)实施移风易俗工程,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借鉴外省市及周边县区经验,建好用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党校教员、政法干警、在职或退休干部、民间文化文艺人才等作用,补充完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以“讲理论、讲法律、讲科技、讲健康、讲典型”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委文明办、县司法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文联,各镇)

2.持续推动新民风建设。持续开展“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六大活动”和“五项行动”,常态推进等靠要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歪风陋习整治工作。继续推行“八种喜事集中新办简办仪式”,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加快公益墓地建设,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推动文明祭祀,改变丧葬陋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各镇)

3.深化家风村风行风建设。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讲述家教故事”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潜移默化影响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开展村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壮大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用民间舆论褒贬是非、扶正祛邪;围绕思想道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开展行风建设,以行业为切入点,广泛开展诚实守信、信用至上、诚信兴业、履约守信等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开展新乡贤选树活动,探索引导新乡贤依法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文明办,各镇)

4.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常态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和扩大覆盖面,让创建成果普惠人民。深化文明镇村创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持续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推选一批道德模范、紫阳好人、美德少年等,每年推选一批文明家庭、“好青年”、“好婆婆”、“好媳妇”、致富能人等。开展“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培训,围绕居家美化净化、家庭伦理道德、亲子教育、文化娱乐、身心保健等内容,将现代意识、科学精神、文明理念逐步渗入到群众头脑、转化为自觉行动。大力学习宣传“乡村振兴先进个人”“陕西好人”“中国好人”等先进人物事迹,选树、发挥奋斗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干部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镇)

5.优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立足地方实际,探索创新发展以“山、水、田、林、园”相结合的乡土农业景观新模式,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旅游景观,引领农业产业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做好规划,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把乡村建设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工作,以镇边、村边、河边、路边、屋边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推进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化”建设,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四好农村路、乡村环保卫士、卫生模范户等创建评选活动,促进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乡村环境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

(三)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1.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投入保障、政策保障和机制保障,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完善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辐射带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镇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坚持一院多能、一室多用,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统筹建设各类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制度化、实用型、创新型的“5+N”模式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即每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必须具有1个农家书屋、1个文体活动室、1 套文化活动器材、1 支文化活动队伍、1 个文体小广场等基本条件;“N”,即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具有拓展性、创新性的功能,因村而宜,可以有一项,也可以有多项,如一面文化墙、一块电子显示屏、一个电子阅览室、一个历史文化展厅、一个标准百姓大舞台、一支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一个注册民间剧团、一座乡村记忆博物馆等。)启动“数字乡村”建设,促进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全面融合,数字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各镇)

2.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办法,引入竞争机制,以奖代补,激发各类文艺院团、民间团体、演出场所发展活力,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健全完善文化帮扶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施新民风建设引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八大工程”。深入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常态化,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和文艺助力乡村振兴惠民演出,实施爱国主义电影公益放映工程,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力争实现“一村(社区)一年一场戏”,实现文化活动全覆盖。组织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积极培育乡村文艺队伍,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教体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文联、县科协,各镇)

(四)实施文化传承工程,大力推广推介紫阳特色文化

1.挖掘紫阳特色文化。深入挖掘紫阳县厚重的茶文化与民歌文化资源,依托紫阳民歌主题活动、“春之茶”文化旅游等系列活动,以紫阳毛尖制作工艺、民歌传承等为重点,通过“茶文化+旅游”“茶文化+农特产品”等模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承茶文化与民歌文化,展现“汉江画廊•茶歌紫阳”的无限魅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全国性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积极引导优秀特色民族文化融入基层学校、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之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创新方式方法,以文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教体科技局,各镇)

2.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红色文化印证历史、传承文明、激励精神、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红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做好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军区布告遗址、抗战时期安康地委机关遗址、五马乡农会、卢楚衡陈秀凤抗日义勇军联队发起地遗址等保护与开发,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创建紫阳县红色旅游基地。组织全县文艺工作者深入一线,创作一批红色文艺作品。围绕清明、七一、八一、国庆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专题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文旅广电局、县文联、县档案史志馆,各镇)

3.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营梁村、焕古村等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积极做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分期分批建设“村史馆”,推动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保护与利用。加强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紫阳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传承基地建设,挖掘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民间艺人,申报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国家、省级名录。实施乡村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程,积极争创物证征藏试点县、试点镇和试点村。加强对历史文化特别是村史的挖掘和发扬,鼓励编撰乡村史志。(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住建局、县档案史志馆,各镇)

(五)实施产业孵化工程,培育壮大乡村文化产业

1.做精做强生态文化旅游。把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坚持生态为根、文化为魂,做足山水硒、茶歌道文章,聚力发展汉江画廊游、亲水体验游、健康养生游、特色小镇游、美丽乡村游,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编排实景和室内茶歌剧《贡茶传奇》,让游客领略紫阳文化的独特魅力。围绕“一江两岸三区”打造特色旅游县城,促进产城融合、城旅融合。积极推进景区景点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开发休闲农庄、特色民宿、自驾露营、农耕体验、创意农业、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向发展“美丽经济”转化。推动文化旅游与健康养老产业结合,持续做好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镇)

2.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按照“文化+”的思路,积极探索打造文化+特色产业、文化+特色旅游、文化+特色民俗等地方文化品牌,将文化植入旅游、农业、商贸、城建等行业领域,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建成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深度开发富硒美食、茶饮山珍、养生硒陶、毛绒玩具、板石工艺、藤竹草编、漆器制作等特色文化产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文联,各镇)

(六)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壮大乡村优秀文化人才队伍

1.培养文化专业人才。制定文化人才长期培养计划,按照“内培外引”的原则,用好现有人才,重视本地人才,引进外来人才,着力培养文化新人,建立优秀文化人才库,壮大文化人才骨干队伍。建立文化人才培训进修长效机制,定期选送有潜力的文化专业人才,到省内外高等院校和艺术院团学习深造。遵循文化产品创作和文化人才成长规律,分层次培养文化领军人物、青年文化人才,拓宽文化人才培养渠道,对有重大贡献的文化人才和优秀文艺作品给予扶持奖励。邀请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作家、艺术家来紫采风,举办青创会和改稿会,提高文艺人才创作能力。打破体制机制限制,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文联,各镇)

2.健全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县文联及文艺家协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镇宣传文化工作人员,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支持文体场馆运转和发展。加大镇、村(社区)各类文艺社团建设力度,把懂文化、有热情的人才吸纳到社团中来。支持文化专门人才和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重视发现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建设一支扎根乡土、德艺双馨的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乡村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文艺志愿服务,培育打造一批优秀基层民间社团,培养带动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民间文化能手。注重加强结对子、种文化,为乡村培养一批文艺人才。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乡大中专学生等吸纳到乡村文化队伍中来,增强乡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发展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产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文旅广电局、县财政局、县文联,各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县委宣传部牵头抓总,县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振兴工作,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吃透弄懂乡村文化振兴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定期召开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联席会议,统筹解决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细化方案措施,抓好典型示范。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年度明确阶段任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夯实专兼结合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引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激发群众参与本村本乡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既要全面抓、抓全面,更要在基础条件好的镇村抓示范、抓规范、抓提升,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深入研究政策措施,用足用好用活相关政策,为乡村文化振兴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加强乡村文化振兴的财政保障,紧盯国家政策动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乡村文化事业。加大对乡村文化队伍和民间艺人开展文化活动的资金扶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推出系列主题采访活动,持续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文化振兴的政策举措,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展示工作进展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为全县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将文化振兴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坚持项目化运作、工程化实施,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紫阳县乡村生态振兴五年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统一,根据《安康市乡村生态振兴五年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切实打造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行动目标

到 2025 年,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长效机制基本健全,乡村生态功能稳定健康,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稳定在 50%以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更加清洁,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取得36积极进展;水土保持率达到 7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67%以上,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达到 50%。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1.改善提升农村住房条件。坚持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舒适健康、环境优良、建造迅速原则,结合城镇住房建设成功经验、既有成果和技术应用,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新型农房建设模式,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加快推进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就近消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2.强化农村安全住房保障。实施农村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认真落实“三到场”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禁未批先建、非法占用土地,引导农民群众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依法依规用地建房。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根本,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建筑风格基础上,结合紫阳“山·村·水一体”布局,引导农民对住房进行改造。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强化住房安全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凡符合条件且有危房改造意愿的农户力争在 2022年底全部改造竣工,有效防止农户住房返危致危。(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围绕“八清一改”要求,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引导农民群众改变生活陋习,养成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巩固散煤治理成果,积极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建设,扩大农村清洁能源供给。强化项目支撑和资金整合,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配套基础设施、垃圾收集清运、集中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管护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4.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推进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深度融合。严防城镇垃圾和工业污染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坚决杜绝污染“上山下乡”。完善水库、大坝、河道垃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2023—2025 年,以示范村、推进村为载体,逐步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收运处置设施设备能够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要,全县 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5.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有序推进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公共厕所,落38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管护。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强化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确保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使用有效、群众满意。鼓励户厕进院入室,推动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管护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大集镇或大型集中安置点公厕(二类标准)建设力度,到2025 年,全面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6.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加大“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提升工程。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完成 26 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用水安全。农村安全饮水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

7.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和生态敏感区农村生活污水。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分期分批开展综合治理。2022—2025年,以沿江、沿河、集镇周边、公路沿线、人口聚集区为重点,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方式,逐年、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 84 个大中型集中安置点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收集主管网;对 118 个小型集中安置点建设三格式化粪池等处理设施。到 2025 年,实现100 户以上农村居民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50%以上的目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8.完善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队伍和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府、村级组织、企业、农民等各方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农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

9.加强农药化肥等污染防控。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统筹粮食增产与面源污染防控,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到 2025 年,肥料转化利用率达到 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50%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供销联社、县教体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10.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行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设施配套,夯实地方政府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粪污处理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强化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健全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夯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有效遏制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问题,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0%以上。强化废旧农膜污染源头控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完善农膜回收长效监管体系,有效防控白色污染。建立县、镇、村三级农膜、农产品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站点,分区域培育废旧农膜、籽种袋、农药袋(瓶)、饮料瓶、酒瓶等废旧物品收购利用企业 5 个以上,农业产品废弃物回收率达到 80%。到 2025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 100%。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取得突破性进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供销联社、县教体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11.强化农用地分类管控。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实施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措施,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调整种植结构或退耕还林、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强受污染耕地农产品监测。到 2025 年,全县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度污染耕地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省市考核指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农村生态功能提升行动

12.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做好勘界定标,制定管控措施,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13.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尾矿库、损毁土地、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减少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率。坚持“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原则,一矿一策,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污染治理、水土保持等整治措施,确保到 2023年实现 43 个有主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清零”,到 2025年,基本解决全县有主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及“三区两线”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14.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压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推进实施行业能力建设、坡耕地改造、水土保持示范园、清洁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5.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健全覆盖到村的河湖长组织体系,统筹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突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积极开展农村幸福河湖和清洁小流域治理试点。(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16.全面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要求。对我县重点水生生物保护区和汉江干流全段天然水域实行 10 年禁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保护野生水生动物,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

17.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积极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到 2025 年,湿地面积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 50%。(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18.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与修复,持续推动全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实现“双增长”。大力实施“三化一片林”,建设乡风浓郁的新型森林乡村,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实施重点区域绿化,推进村镇周边荒山荒坡、道路沿43线、河渠库区、旅游景点和重要出入境口、移民安置小区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不断扩大乡村绿化总量。到 2025 年,完成 15 个森林村庄建设,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 3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 67%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

19.继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确保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

20.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严格分区管控。强化重点物种栖息地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任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瀛湖库区野生鱼类天然产卵场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监测救助站 1 个。加强境内国家级、省级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生态资源价值提升行动

21.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探索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用林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和流域、区域生态补偿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盘活生态资产,为实现生态产业化提供重要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22.增加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村电商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使用绿色包装和减少电商、物流件的二次包装,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强化拓展森林功能,持续提升森林的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到 2025 年,全县林木总蓄积量达到 570 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 35 亿元。(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邮政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23.着力打造“生态+”发展模式。依托资源优势,探索形成“生态+”复合型经济发展模式,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合理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开发多元化的乡村生态旅游产品,培育壮大生态康养产业,实现“含绿量”和“含金量”同步提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水利局、县供销联社、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生态振兴示范创建提升行动

24.持续推进“百千工程”示范引领。依托脱贫后续扶持项目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整治示范村,推进村绿化、亮化、美化工程。2022—2025 年,梯次推进其他各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配套绿化、亮化管护设施和专业人员,完成水电路讯和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面貌向美转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供销联社、县教体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25.持续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打造生态文明新典范。(牵头单位:县创建办;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各镇人民政府)

26.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持续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水平和覆盖面。(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各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责、镇级主推、村级主抓、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协同推进。各镇要将乡村生态振兴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相应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工作有序有效落实。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政策、项目、资金、人员、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投入机制,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建设计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财政资金, 保障乡村生态振兴财政投入。强化同中省市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中省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地。鼓励探索发行地方债券、政策性贷款、发展农业保险、特许经营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生态振兴工程项目。

(三)引导全民参与。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采取入户宣讲、发放传单、张贴标语等方式,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提升农民环保意识,促进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深入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优秀案例和技术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积极推动乡贤回乡参与乡村建设发展,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浓厚社会氛围,共建共治共享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紫阳县乡村组织振兴五年行动方案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夯实筑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突出政治功能和提升组织力,以加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组织振兴,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1.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专题培训计划,把推进组织振兴作为党校重要培训内容,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研修”“课堂+实践”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党中央有关政策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践要求、方法路径。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基层”活动,广泛凝聚党组织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奋进促振兴的思想共识、行动力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镇)

2.全面开展干部乡村振兴能力培训。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党校重要培训内容,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直机关干部、镇干部、县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干部(含驻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全员培训,每年至少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各级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全员轮训一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镇)

3.扎实开展农村党员群众技能培训。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每年 3 月底前摸清党员、群众培训需求,精准对接有关培50训项目,重点组织党员骨干、青年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到农广校、职业院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参加农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专家一线帮扶、科技下乡兴农等工程,每年邀请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示范讲解,帮助党员群众提高生产技能;用好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发挥远教广场功能,定期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学习技术技能方面内容;镇党委每年 11 月底前至少对农村党员开展 1次集中培训;到2025 年,力争平均每镇培育 100 名产业致富带头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党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各镇)

(二)不断建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4.增强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从符合条件的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镇领导干部力度;突出配强镇党政正职,注重选配能够直接带领推进乡村振兴、处理农村复杂问题、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带头实干、敢抓敢管的干部担任镇党委书记;落实“师徒传带”制度,加强年轻干部特别是“90 后”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跟踪培养,及时选拔、大胆使用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各镇)

5.充实加强镇工作力量。实行镇编制“专编专用”,赋予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严格落实镇领导班子任期、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规范从镇借调工作人员等要求,保持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确保镇级有足够力量推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各镇)

6.加强县镇干部激励鼓励。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提拔使用工作表现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县直机关提拔副科以上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镇工作经历的干部;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健康体检,经常开展心谈话、沟通思想,及时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帮助,减少后顾之忧;严格按照标准落实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工作补贴,参照镇公务员标准为镇机关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确保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干部 20%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名额向实绩突出的镇倾斜;所有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实现全覆盖;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和诬告澄清正名制度,切实为担当者担当;稳妥推动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符合有关条件的干部合理使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镇)

(三)筑牢村党组织战斗堡垒

7.全域推行“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三联”工作机制全域推行的精准度、覆盖面,把党的力量始终挺在乡村振兴最前沿,将所有村集体经济成员嵌入农业产业链,确保村集体和群众个体同增收、共富裕52有可靠红利和坚实载体;推动县级帮扶单位党组织把推行“三联”工作机制作为联村帮扶工作重点,与帮扶村(社区)党组织扎实开展结对联建;大力总结宣传经验做法、突出成效、先进典型,积极培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品牌。(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

8.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提升行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总结推广“导师帮带制”,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乡土人才“一回引、四培养”举措,大力发展“归雁经济”,积极把返乡创业外出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常态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干部资格联审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一人一档”管理制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 1 次综合分析,对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定期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每年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探索“定制村干”,做实“定岗锻炼”,每个村至少培育 2 至 5 名高素质专业化后备干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镇)

9.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加强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推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切实履行职责任务;引导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从过去的“大包大揽”转向重点提升村“两委”班子能力素质,打造一支永不撤退的工作队;全面推行“总队长”工作制度,为每个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确定 1 名镇主要领导或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总队长。(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考核办、县乡村振兴局,各镇)

10.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各镇村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给予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支持,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组织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 2 户以上群众;加大党员实事承诺、积分、星级评定管理工作落实力度,每年更新基础信息,推动党员承诺践诺;持续深化“农民工党建”,加大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力度,注重在本土致富能手、返乡创业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每个村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发展 1 名党员,每两年至少发展 1 名 35岁以下年轻党员,每镇每年发展 35 岁以下党员数量不少于当年新发展农村党员总数的 80%。(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镇)

11.聚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用好中省市扶持资金,精心实施中央扶持村项目和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鼓励引导一批外出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创业带头人返乡创业,领办一批带贫益贫成效明显的合作组织,进一步壮大村级经济,54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行动,探索选聘优秀企业家担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顾问”,落实“清空消薄增强”计划,2022 年底前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 5万元的薄弱村,到 2025 年,打造经营性收入 10 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 150 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

12.持续强化后续扶持行动。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易地搬迁社区党建作为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行易地搬迁社区党建“365”工作模式,聚力建设资源统筹能力强、发展带富能力强、服务保障能力强的“三强”党组织,加大“红色物业”“红色街区”“红色楼栋”“红色岗亭”创建活动,丰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载体,引领每个易地搬迁新社区建设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镇)

13.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启新一轮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实现 17 个村达到省级示范标准,推动其他村级党组织达到市级示范村创建标准。(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

14.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坚持以“五类村”为重点,落实动态精准排查、靶向精准指导、联动精准转化、科学精准考评、长效精准预防“五精准”措施和“六个一”整顿措施,及时发现、即时整顿,保持软弱涣散党组织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

(四)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15.强化镇村党组织领导地位。健全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推动镇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和综合设置镇机构,推进县直部门设在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建立村级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机制,落实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健全议事决策程序;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建立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形成合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镇)

16.健全各类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科学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依据职能从事民事活动。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共青团、妇联、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基层群团组织阵地;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于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17.加强对群众的服务和组织引领。坚持以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各级投入支持的公共服务资源,加强镇村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持续推行“321”基层治理模式,落实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完善“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加快基层党建网格、基层治理网格、防返贫监测网格“三网合一”,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巩固脱贫成果等工作;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强化基层民主管理,优化完善融合法治理念、德治内涵、自治元素为一体的村规民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党建引领“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18.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紧盯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及扶贫资产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推进乡村振兴重要事项加强监督;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持续深入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监管力度,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各镇)

19.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推动村党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总结运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经验,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风险;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村霸”防范整治力度,深化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党员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各镇)

(五)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20.推动镇村党组织书记把组织振兴牢牢抓在手上。在任职谈话、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县镇村党组织书记担负的推进组织振兴的政治责任、有关要求强调和提醒;干部考核考察中,重视了解抓组织振兴情况和实际成效;干部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以及工作调研中,注意了解书记抓组织振兴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深入开展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责任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考核办、县乡村振兴局,各镇)

21.进一步强化真抓实干。推动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入户、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和达标评比、考核检查、线上政务应用,精简会议、台账和材料填报,清理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

三、工作保障

(一)扛牢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实际,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把推进组织振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谋划和组织协调,分解细化目标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推动,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组织和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衔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协调配合意识,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同上级行业部门的对接、对系统下级部门的指导,构建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凝聚强大合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积极探索乡村组织振兴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推动面上实践。大力发掘和宣传在推进组织振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营造比学赶超、竞相振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