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住房保障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06 09:35来源: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住房保障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5942 公开目录: 农业农村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住建发〔2022〕6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住房保障提升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制定《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住房保障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住房保障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21〕118 号)《安康市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有效衔接方案》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安巩固衔接发〔2021〕11 号)和紫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安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导引》等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且唯一住房经鉴定为危房的。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保障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的已脱贫户可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对象身份识别以民政局或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二、保障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进行实施,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三、保障标准

1.资金补助:按照 C 级危房改造每户补助 2 万元,D 级危房改造每户补助 2.65 万元的标准统一拨付到镇,各镇按照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改造方式、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使用。

2.原址重建严格控制建房面积。1 至 3 人户面积控制在 40至 60 平方米,且 1 人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2 人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3 人户不低于 40 平方米,3 人以上户人均不高于 18 平方米,不低于 13 平方米,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不计入建房控制面积。

四、加强领导细化责任

为全面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公室 1 个,分片专班小组 4 个。负责具体工作,所有专班人员对各自承担的片区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到底。

五、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落实住房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按照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紫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村住房安全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由各镇负责,夯实“四支力量”安全住房保障动态监测责任,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作用,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及基层帮扶力量,积极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排查和动态监测,发现疑似危房及时上报,并由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疑似危房进行鉴定,鉴定为危房的建立台账,按照信息共享机制将数据推送乡村振兴局,及时核实是否应纳入监测对象。因灾等原因应纳入低收入群体或监测户的对象,由各镇按照程序进行认定并报乡村振兴局或民政局备案。凡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且有危改意愿的农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不符合条件或者无危改意愿的农户,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未报疑似危房台账的镇视作无新增不安全住房户)

二是加强对农村闲置危房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农村闲置危房依法进行封存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安排专人不定期巡查,加大农户安全教育力度。

三是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每月底各镇将预警监测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住房进行汇总研判并将研判结果上报县住建局。住建局工作组对各镇初步上报的拟危改对象进行入户核实认定,出具认定结果。各镇按照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程序迅速将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危改对象以正式文件上报住建局,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工作,达到住房有保障目标。

四是严格规范建房质量。滑坡隐患点不得进行维修加固,选址新建农房的选址必须避开洪灾威胁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地基基础、结构形式、墙体厚度、建筑构造等要适应我县 6 度设防标准抗震条件,满足质量安全及抗震设防要求。鼓励就地取材,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五是提高建造技术水平。积极参与省市县组织的农村工匠技术培训,大力提升农房设计建设水平,在确保房屋安全的条件下,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有条件的可在室内设计水冲式卫生间和现代化卫生厨房,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应达到无害化处理,结合示范镇、示范村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逐步推进现代宜居安全的农房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