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水利局关于迅速做好农村供水安全抗旱保障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5616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水发〔2022〕150 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迅速做好农村供水安全抗旱保障工作的通知 |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农村因干旱造成的断水、缺水事件发生,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紫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试行)》(紫水发〔2020〕211 号)、《农村供水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方案》(紫水发〔2020〕221 号)要求,请各镇依据自身制定的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结合镇情村情,对因干旱缺水造成的群众饮水不稳定问题迅速进行处置,具体要求如下:
1、针对已出现水量减少、用水量不足的情况,水管员和运行管护单位应对水源地、供水设施加强巡护和监控,必要时采取分片供水、分时段供水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做好对用水户的解释和节约用水宣传工作。
2、针对水源已无法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时,首先考虑从有保障的供水工程或新开辟的临时水源铺设管道,解决临时供水问题。
3、在出现严重干旱、水源断流、无可利用水源时,镇政府应迅速调用应急水袋(如无应急水袋可向我局申请)、送水车等每日定时定量送水至村庄、院落、安置点、居住集中点、公路沿线或方便群众集中取水地,群众取水往返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内。充分利用周边的水井、水窖等水源分散取水解决部分缺水户临时用水。
4、采取紧急供水时,应做好应急供水设备及水质消毒措施,对采用的送水设备应做好日常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当需采取送水车送水时,应首先在能保证水质安全的供水点取水,其次可就近在备用水源点取水,同时做好消毒措施,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当前我县农村供水因干旱造成的季节性缺水状况多发,各镇务必按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到预防有效、措施得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发生。在掌握季节性缺水高发地基本情况时,应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季节性缺水隐患台账,镇村要做到心中有数。各镇水利工程管理站、县水务集团、农村供水管理协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职,强化供水管理,确保供水正常。
按照省市要求,各镇水利工程管理站、县水务集团每日在下午 6 点前将前日已出现季节性缺水的工程和分散户以及所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填入附件并盖章发至邮箱。
紫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