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06 10:36来源: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5581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教体科发〔2022〕39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6月06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 2022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生政策

(一)小学招生

1.根据《义务教育法》《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文件要求,2022 年秋季小学招收年满 6 周岁(2016年8月31日)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 6 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教体科技局备案。

2.小学招生由各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小学负责组织。各学校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专题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组织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小学入学率达到100%。一年级新生招生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小学不得组织与入学挂钩的检测和考试,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择校费。

3.县城三所小学的一年级新生招生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户籍、住房在东城门社区、西关社区、环城路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在紫阳小学就读;户籍、住房在城关镇河堤路社区、会仙桥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在紫阳县第二小学就读;户籍、住房在老汉江大桥以西(城关镇新桃村、塘么子沟村、太平村、大力滩村、富家村、西门河村、仁和社区、新桃安置点)的适龄儿童,安排在城关镇中心小学就读。

县城三所小学要提前向社会发布新生入学登记条件和程序,优先安排招生区域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工作,加大招生政策宣传,正面引导适龄儿童按照县上统一安排到指定学校报到就读。

各镇中心学校要为辖区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分学区,明确招生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学校布局调整、学校撤并等原因需调整学区划分的,由各镇中心学校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经所在镇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报县教体科技局备案。

(二)初中招生

1.2022 年秋季初中招收具有本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初中入学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小学划定了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到对应的初中学校报到入学。各初中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收取择校费,严禁举行选拔性考试。

3.各镇中心学校要将初中招生任务落实到对应招生学校,各小学要与对应招生学校加强衔接,做好招生期间小学毕业生的入学动员和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就读,确保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 100%。

4.初中招生由各镇中心学校、毛坝中学、紫阳中学初中部牵头,按照划定的对口直升范围组织实施。对于镇与镇之间边远交接地区的学生,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经学校之间协商同意的,可以跨片、镇就读。在县外就读的本县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如要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前向户籍地初中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安排入学。

二、规范招生行为

(一)规范招生行为和程序

1.明确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县局统一安排,各镇中心学校、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暑假期间做好招生入学相关工作,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

2.公开公示学校学区划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了招生学区范围(附件 1)。各学校要尽早向社会公示,做好正面宣传和解读,引导学生就近入学,解决“择校热”问题。

3.做好登记入学编班工作。各学校要于秋季开学前,对辖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统计,提前做好入学登记工作。招收一年级新生时,要以当地镇人民政府(或镇政府委托招生学校)名义统一印制《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向辖区内年满 6周岁的校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并要求其按时送子女入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对应学区的学校登记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或县教体科技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准乱开口子招收不足龄儿童,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义务教育学校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规范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不得设置重点班,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有平行班的全部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各镇初中招生由招生学校向镇中心学校汇报招生方案,经镇中心学校批准后,由招生学校组织登记、建档。各完全小学要统一印制下发《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 3),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连同毕业学生名册一并交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在秋季开学前代当地镇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初中学校报到,确保所有在册小学毕业生全部进入初中就读。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未送子女入学的家长要进行教育,督促其子女入学,经教育动员仍不送子女入学者,应及时报告当地镇人民政府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保障特殊群体子女有序入学

1.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按照《紫阳县 2022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附件 2)要求,县城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三证审核”(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制度。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有在紫阳县城关镇所辖社区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不动产登记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县城务工,与企事业单位签定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务合同原件;随迁子女父母在县城经商,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各相关单位和随迁子女父母应对其提供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县城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据入学政策要求,在优先保证学区范围内户籍证、房产证符合要求的新生学位的前提下,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结合务工经营、租住信息等因素,安排本学区范围内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县城各学校要据此确定入学条件、登记办法、审核程序、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要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切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2.规范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各镇中心学校要摸清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坚持“科学评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依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落实分类教育安置措施。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按照划定的学区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动员其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征求家长意见后,落实“一人一案”,确定送教学校,规范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全部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必须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并出具书面报告,可不纳入送教上门对象。

3.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辖区内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优抚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采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适龄子女信息,并出具相应身份证明、入学申请证明资料,经县局审核后,依法依规安排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巩固拓展控辍保学成果。各学校要认真摸底统计,妥善做好易地搬迁脱贫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因灾转移安置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安置工作。对实际入住本镇集镇搬迁安置点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在本镇学校就读。对实际入住城关镇仁和社区、紫邑新城、新桃安置点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划定的学区安排在对应的学校就读。各学校要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挖掘潜力,增加学位供给,确保易地搬迁脱贫户、因灾转移安置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按时入学。

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在秋季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大家访活动和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强筛查预警,加强家校联系,加强关爱帮扶,精准掌握学生报到入学和异动情况,对无故未返校的学生,要立即启动劝返工作,严防因灾因疫因家庭困难而新增辍学,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对已办理休学、缓学手续的学生,待休学、缓学期满后要及时联系学生,按时劝导其返校复学。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从严控制班额

县城和集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时,招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2022 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班额要控制在 55 人以内(含 55 人),其他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现有大班额的学校一律禁止接收转学生,确保 2022 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占比控制在 1%以内。

(四)加强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员报县局备案制,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强化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学籍管理系统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小升初学生学籍接续,11 月 1 日前完成学籍录入、接续、结转等工作。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在县教体科技局的领导下,由各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按照招生入学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各镇中心学校和县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充分调研论证,加强招生工作形势研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提前摸底排查,及时发布招生政策信息,有效应对招生舆情,及时化解矛盾风险。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程序,严格落实招生计划,着力破解招生入学难点和热点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

(二)做好宣传引导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告、公示栏、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对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实施办法进行宣传解读,尤其是在招生入学关键时间节点,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入学政策公示公开、群众来访咨询接待、舆情处置等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知晓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关切。对脱贫家庭、易地搬迁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因灾转移安置户等特殊群体要进行精准宣传解读,确保入学政策家喻户晓。要全面推行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对需要提供的相关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提前一次性告知家长。要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流程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禁推诿扯皮、矛盾上交,确保全县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理性确定孩子的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县局有关股室不向学校提供非本校学生的中考成绩;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从严从实开展教育系统群众反应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公布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服务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县局将加大对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以清朗行风维护教育公平。

(五)统筹疫情防控

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确定招生入学登记、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范围,严禁学生、家长聚集,严而又严、细之又细做好招生入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紫阳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4421922

附件:

1.紫阳县 2022 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

2.紫阳县 2022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3.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6月6日

紫教体科发〔2022〕39号附件1-3.xlsx

紫教体科发〔2022〕39号附件2紫阳县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