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5560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教体科函〔2022〕401 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和汛情旱情地震等灾情叠加的影响,部分家庭遭遇生活困难。按照《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函〔2022〕405 号),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现就做好 2022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确定资助对象
按照《紫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紫教体科发〔2019〕4 号)和《关于做好 2022 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紫教体科函〔2022〕40 号),全面开展 2022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汛情旱情地震等灾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确定为资助对象。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要全部确定为资助对象。对 2014、2015 年已脱贫家庭学生,如果本人申请,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可以按照相应困难程度确定为资助对象,如果学生未申请或学校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确定为资助对象。
二、全面落实资助政策
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受疫情灾情严重影响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脱贫家庭学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结合实际给予最高档次(标准)资助。同时,要积极联系社会资助力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宽资助渠道。
(一)高校学生
1.各校(特别是高中和中职学校)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确保有需求的学生应贷尽贷。
2.各镇中心学校宣传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同时关注贷款学生还款情况。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2.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3.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次国家助学金资助。
4.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开设专门的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三)普通高中学生
1.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2.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对受疫情灾情影响严重的学生开展免住宿费、免书本费等校内资助项目。
(四)义务教育学生
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各校应根据需要向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受疫情灾情影响学生情况,通过地方政府资助、社会救助等方式,保障受疫情灾情影响严重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将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五)学前教育幼儿
在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采取减免保教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正常学习生活。
三、规范资助工作管理
推进学生资助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规范。按照《紫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紫教体科发〔2019〕4 号),规范确定资助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资助信息公示和惠民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紫教体科函〔2020〕62 号),规范公示内容和方式。按照《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206 号),规范资助金发放方式。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要求,按时完成重点保障学生核实工作,准确录入、审核资助学生名单。按照资助工作档案要求,按学年、分学期建立完整、真实、规范的资助工作专项档案。
四、加强资助政策宣传
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今年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让学生减少顾虑、安心就学。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学生的关心和爱护,深入挖掘学生感恩励志素材,讲好中国学生资助故事,积极主动报送资助工作信息稿件,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学生资助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要持续开展防诈骗教育,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视频解读、案例分析、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助学贷”等各种不良校园贷,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
五、积极开展资助育人
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强化资助育人中的人文关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国家助学贷款宣传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
请各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陕西省学校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资助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学生资助中心。
电子邮箱:zz4428591@163.com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