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08 11:35来源: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5541 公开目录: 扶贫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人社发〔2022〕6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内容概述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帮扶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帮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和中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以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加收入防止返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理念,按照“稳定就业总量、扩大就业增量、提升就业质量”的工作思路,坚守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和稳岗就业工作底线,充分发挥就业帮扶增收入、技能帮扶强素质、社保帮扶保生活、人才人事帮扶促发展的职能作用,保持我县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持续增收;强化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实现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都有机会参加职业培训、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两后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代缴政策,巩固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实现乡村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目标导向、紧盯目标任务

1.守牢稳岗就业底线确保“两个稳定”。充分认识稳岗就业工作对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着力应对因灾因疫因病等对脱贫人口带来的失业减收风险,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目标,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务工规模总体稳定,2022年全县脱贫人口务工人数不少于5.9万人;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就业帮扶衔接政策措施,健全统筹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确保就业帮扶政策措施总体稳定。

2.聚焦“三类人群”优先扶持就业。聚焦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开展防返贫稳岗就业动态监测,认真贯彻落实优先服务理念,有针对性的做好就业帮扶。对尚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质量提供“131”服务,即“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帮助其尽快就业,实现从无到有;对已经就业的,加强用工指导,稳定劳动关系,强化权益保障,实现从有到好。

3.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发展和新社区工厂用工需求,持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不断优化就业帮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实施农民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就业载体建设,支持发展新社区工厂、家庭工场(作坊),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助推农民实现多渠道灵活就业。

4.抓好重点帮扶县倾斜政策落实。切实抓好中省市对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帮扶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22〕15号)要求,谋划落实措施,细化工作任务。通过就业帮扶促增收、技能帮扶强素质、社保帮扶保民生、人才人事帮扶促发展、加强东西部协作推动双向流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5.强化易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落实好就业帮扶工作机制,以迁入地社区为单位,建好易地搬迁社区劳动力台账、转移就业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技能培训台账、社区工厂(帮扶车间)务工台账,并做好动态更新,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提升。大力推广“总部园区+新社区工厂+家庭工坊”发展模式,推动新社区工厂扩能增效,更好解决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需求,带动搬迁群众由传统农民向成熟产业工人和市民转变,确保易地搬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工厂数量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员数不低于2021年规模。

(二)畅通供需对接、扩大就业容量

6.加强劳务协作输出。充分发挥苏陕劳务协作机制,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年度苏陕劳务协作任务圆满完成。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推动实现就业需求、就业岗位、务工信息数据精准化、规范化、共享化。坚持线上线下就业服务相结合,依托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招聘和定向岗位信息推送,全力促进脱贫人口返岗复工和转移就业。按规定落实脱贫劳动力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强化对“紫阳修脚师”劳务品牌的政策支持,促进我县修脚产业更好发展,带动劳务输出规模扩大、质量提升。

7.发展就业载体吸纳就业。以提质增效、强链补链为重点,统筹推进毛绒玩具(织袜)、电子线束等新社区工厂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破难补短、进一步优化布局,实施错位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不断提升新社区工厂吸纳就业能力。2022年在全力巩固新社区工厂98家成果基础上,新社区工厂新增20家(点)以上,吸纳就业5000人(含脱贫劳动力)以上。鼓励县内优质用工企业申报认定就业帮扶基地,增加就业岗位,全年新增认定5家以上。

8.发展工程项目带动就业。鼓励和支持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建设广泛吸纳本地脱贫劳动力就业,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5%。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应不少于当年或者档期新增岗位的10%,实现就业增收和乡村发展双提升。

9.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坚持以县外务工人员为主力军,以返乡入乡为主渠道,大力发展“归雁经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紫阳籍乡村能人、大学生、脱贫劳动力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和培育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脱贫劳动力等创业人员提供培训、贷款、开业指导等“一站式”创业服务。2022年吸引返乡创业就业不少于100人,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新增培育认定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1家以上。

10.统筹做好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的要求,统筹用好各类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有返贫致贫风险”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就地就业。2022年全县人社部门开发的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三类户劳动力就业规模保持总体稳定,并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在村(社区)设立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管理,夯实镇村日常管理主体责任,杜绝“人岗不符”、“一人多岗”、“虚设岗位”等违规行为。

(三)深化人才振兴引领、推动高质量就业

11.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通过做实实名制登记、组织专场招聘、开展困难帮扶、加大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和岗位开发力度,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落实“1311”服务,确保回紫报到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参加见习帮扶率达到90%。

12.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坚持把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劳动力、农民工作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对象,实施好乡村振兴重点地区技能提升工程。发挥紫阳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大力培训农村各类技能人才,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培训人员就业率。探索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按政策对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给予补贴;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做好苏陕合作培训,明确培训对象选择、审批流程、课程设置、资金来源等相关要求,提高苏陕合作培训质量。

13.壮大农村人才队伍。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结合基层教育、卫生、农林水、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人才需求,为基层招录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围绕全县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组织专家及专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推动产业与技术融合,帮助基层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培养急需人才。

(四)有效提升就业质量、提高就业稳定性

14.加强稳岗就业防返贫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防返贫监测工作要求,加强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状态进行动态监测,有效防范化解失业减收风险,不断巩固稳岗就业工作成效,决不出现一人返贫致贫。

15.优化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强化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的落实兑现,促进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提质升级。开展标准化创业中心达标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创建5个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启动创业培训师资库、创业项目库、创业专家指导库建设,加强对创业人员的跟踪指导,积极营造就业创业环境。

16.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持续做好困难群体养老保险政策全覆盖工作,落实困难群体城乡居保代缴费政策,确保城乡居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待遇发放率达到100%、人均缴费水平力争超过300元/年。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增强就业保障。

17.保障权益稳定就业。督促企业与脱贫人口及“三类户”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对发生劳动争议的,开辟仲裁“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切实保障脱贫人口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将就业帮扶巩固提升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人社局作为全县稳岗就业衔接专班牵头单位,加强对就业帮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广泛宣传引导。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就业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培育技能就业、就业致富先进典型和支持“三类人员”稳岗就业的企业帮扶案例,讲好稳岗就业、就业增收故事,积极营造劳动光荣、就业增收、创业致富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县人社局将对全县就业帮扶工作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制度,督促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抓好就业帮扶工作落实,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成效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