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7-12 11:38来源: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5537 公开目录: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人社发〔202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内容概述 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各类创业人员的帮扶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工作的提供》(西银发〔2019〕5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陕财办金〔2020〕19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安就函〔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一)进一步明确扶持对象范围

个人借款人范围是: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干部及乡村医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脱贫困人口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以上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均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小微企业借款人范围是: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提交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人(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3人)及以上。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二)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到期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2.申请人可向创业项目经营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而非户籍所在地。

3.企业营业执照可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按个人申请贷款。

4.专业合作社属特殊企业,可申请合伙创业担保贷款,但不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5.夫妻双方不能同时申请创业贷款;夫妻一方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富秦家乐卡)外的其他贷款,另一方也不能申请创业贷款。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原则按人均不超过22万元掌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贷款贴息要求

自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个人(含合伙)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原个人应承担部门由省级财政承担。2022年12月31日以后,再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贴息。

(五)连续扶持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自2018年3月27日起,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可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或“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政务服务--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台”网页,按要求输入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信息,并做出相关个人承诺后提交贷款申请。

2.经营所在地镇社保站(社区工作站)初审推荐--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15号窗口)登记并录入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系统进行查询,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立即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县小额信贷办实地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提出贷款意见再转经办银行办理,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或者通知放贷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办结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办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放款手续时,申请人应与反担保人共同到场,并携带《就业创业证》、身份证。

三、所需资料

1.个人贷款所需资料:(1)《紫阳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3)结(离)婚证(未婚可不提供);(4)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5)个人征信报告;(6)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7)《反担保人资格审核表》及反担保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离)婚证(未婚可不提供)。

2.合伙企业所需资料:(1)《紫阳县合伙企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2)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并其他申请贷款合伙人员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4)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5)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章程;(6)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7)《反担保人资格审核表》及反担保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离)婚证复印件(未婚可不提供)。

3.小微企业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原件;(3)企业章程;(4)企业与新招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6)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财务报表);(7)企业与新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记录;(8)企业征信。

四、反担保措施

1.个人申请贷款的免除反担保;

2.申请小微企业和合伙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可由财信担保公司担保并免除担保费。

五、相关要求

各镇社保站要认真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广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业务经办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极做好审核推荐,对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在审核中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经营场所、项目市场前景、个人创业能力及诚信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人意见及负责人意见。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人情贷款”等行为发生,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或参与套取贷款。对违反规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放的出去,收的回来”。

附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xlsx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