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21_12_610924_001位于城关镇,在未办任何手续下擅自修建鱼塘,擅自改变林业用途。
二、整改目标:完成鱼塘回填、植被恢复。
三、整改措施: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四、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五、完成情况:通过对鱼塘回填、覆土种植刺槐等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复垦复绿,恢复植被,目前鱼塘已回填并覆土覆绿,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紫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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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