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 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 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 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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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市监处罚〔2022〕68号 | 紫阳县家乐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家乐购超市 | 92610924MA70PHN92U | 邹凯 | 2022年5月6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管所开展市场检查,发现位于紫阳县城关镇仁和国际4号楼紫阳县家乐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谷忆酥浓牌黄金酥散装食品(称重)6.3市斤,货值金额61.74元,经查已超过保质期。 | 邹凯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