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8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时间:2022-08-10 15:39来源:紫阳县应急管理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8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索引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8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紫应急罚〔2022〕5-1号 紫阳县能明矿业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案 紫阳县能明矿业有限公司 91610924223074242D 薛从顺 2022年6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向紫阳县应急管理局移交5条问题线索,经我局查实,发现你单位存在“矿井主变压器采用普通型变压器,矿井主通风机控制装置为空气开关,今年雨季前矿山未根据防水检查情况编制防治水计划”3项违法事实。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以及《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第一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九条(七)项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三)项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自动履行 紫阳县
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2 紫应急罚〔2022〕5-2 紫阳县能明矿业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案 雷杨勇 2022年6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向紫阳县应急管理局移交5条问题线索,经我局查实,发现你单位存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法定职责及考核标准”的违法事实。 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一)项和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自动履行 紫阳县
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