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教体科技局关于《紫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解读

时间:2022-08-04 11:50来源:紫阳县教体科技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教体科技局关于《紫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解读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4160 公开目录: 解读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22〕46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教体科技局关于《紫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解读

2022年8月2日,县政府印发了《紫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安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安政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紫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实施计划》设定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逐步建立符合全县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和增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使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得到明显增加,群众身体素质得到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全民健身设施进一步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41.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1.2%,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三、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阐述“十四五”期间全民健身发展的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围绕发展目标从七个方面提出举措,一是加大健身设施有效供给;二是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三是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四是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五是促进健身人群协调发展;六是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七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和营造社会氛围三个方面。

四、涉及范围

全县各镇、街道(社区),县直各部门(单位)。

五、解决的问题

(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面。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县级“七个一”、镇村级“三个一”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结合城市发展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等,加快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户外运动设施、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建设。推进汉江全民健身长廊建设。

(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方面。一是持续抓好全民健身日、迎新春越野赛、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重大节假日体育运动推广普及等全民健身活动。二是积极推动群众性赛事活动经常化、大众化、特色化、生活化,每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三是打造谋划适合我县的一县一品牌赛事,依托我县茶山、汉水自然优势举办绿水青山系列赛事,做响做亮“环茶山自行车赛”、“冬泳赛”等品牌赛事。

(三)全民健身科学服务方面。推广应用省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健身指导能力培训,继续做好全民健身“五进”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举办运动处方业务培训班,传授运动损伤预防、运动康复、运动营养、运动心理等专项技能和业务知识,提高健身指导技能水平。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方面。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县(镇、村、社区)“1+15”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1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建成层次分明、门类齐全、覆盖镇乡的体育社团发展体系。

(五)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方面。一是体教的深度融合发展,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掌握至少1项运动技能。增加县级青少年体育竞赛,完善和推动“县—校”两级选拔性竞赛体系,深度推进“教会、勤练、常赛”。二是做好体旅融合,充分利用我县特有的茶山、汉水等自然资源,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打造2个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到2025年创建1个以上特色鲜明的运动休闲小镇。

六、关键词解释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每周参加体育锻炼频度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称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

(二)15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居民从居住地步行或骑行不超过15分钟范围内,有可供开展健步走、广场舞、球类运动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可以合法从事指导、传授社会体育活动等的体育类职业,而证书就是上岗证。

(四)国民体质监测:是国家为系统掌握国民体质状况,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统一测试和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zyx.gov.cn/Content-2446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