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紫阳县洞河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力促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日常监管。该镇成立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和生产性垂钓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餐饮店等重点部位,对涉“江鲜”“湖鲜”“野生”等字样的广告、招牌督促发布主体及时清除。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水产经营户和餐饮店老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禁止销售、收购长江野生鱼类。对重点水域沿江各村、种质资源保护区,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同时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河(湖)长责任,每月定期开展巡河,将河(湖)长巡河与长江十年禁渔有效结合,对辖区重点流域、渔船渔民等进行细致排查,建立摸底排查台账,加强源头治理,精准实施管控。
强化宣传引导。该镇在各水运码头安装禁捕宣传牌,各村(社区)和主要路口张贴通告、悬挂横幅,通过召开群众会、发放倡议书、走访入户等方式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关政策宣传到组到户,最大幅度地提升群众知晓率,同时设立群众举报监督渠道,营造群防群治、爱护水源环境的良好氛围。
强化民生保障。通过建立退捕渔民一对一台账,对镇辖区退捕渔民家庭、生活困难渔民家庭进行定期走访,掌握其思想动态,宣传法律政策,采用“送服务上门”“送培训到人”“送政策到家”等活动,对退捕渔民加强就业跟踪帮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退捕渔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