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的通告

时间:2022-07-12 16:15来源: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名称 关于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的通告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3887 公开目录: 产品质量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内容概述 关于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的通告

广大餐饮行业经营户:

为有效规范“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经营项目”未经许可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麻辣牛肉、凉拌肚丝等)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小餐饮许可经营行为

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经营范围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许可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擅自变更许可信息或者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小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项目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食品相关信息。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类蛋糕、生食类产品以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经营的食品。

二、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商家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经营项目在美团外卖平台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要做到线上线下同质同标。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要对本单位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防设施”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检查,冷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应在专间(专用操作区)内进行,对具备“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条件的要向行政审批局立即申请变更许可,对不具备“冷食类食品制售”条件、未许可生产销售“凉卤菜”的,要立即停止违法经营。

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组织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者,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举报电话:4422351。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