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2-07-21 09:26来源:紫阳县应急管理局
文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3872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应急罚决送告字〔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肖*喜: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作为紫阳县民心水路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公司不具备安全营运的条件下带病营运,导致“1.14”快艇倾覆事故的发生。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采取其他方式不能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紫应急罚〔2022〕0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紫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罚款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缴至工行紫阳县支行,账号260706101190021208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紫应急罚〔2022〕02号.doc

本机关联系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惠民四期一号楼6楼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15591553111

紫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