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2年上半年政务督查管理平台督办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3834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查通报第十二期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7月20日 |
内容概述 | 2022年上半年政务督查管理平台督办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 |
县政府督查室对2022年上半年县政务督查管理平台督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6月,县政务督查管理平台共交办领导批示件2160件,其中已反馈1957件,占比90.6%;正在办理203件,占比9.4%。交办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72件,已反馈办理72件。经统计,累计超时签收183次,超期汇报260次(详见附件)。
从办理情况来看,蒿坪镇、高桥镇、汉王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国家税务总局紫阳县税务局、国网紫阳县供电公司、国家统计局紫阳调查队等单位能高度重视,办理情况较好,请予以保持。
二、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仍然不够。政务督查管理平台是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上下衔接政务工作的重要载体。部分单位仍然不重视,不落实专人负责,人员变动后不安排交接,致使工作脱节,造成政令不畅。据统计数据显示,1-6月,超时签收10次以上的单位有:县乡村振兴局、县气象局、县邮政管理局、移动紫阳县分公司、联通紫阳县分公司、电信紫阳县分公司、广电网络紫阳县分公司、紫阳火车站;超期汇报10次以上的单位有:县财政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管理局、移动紫阳县分公司、联通紫阳县分公司、电信紫阳县分公司、广电网络紫阳县分公司、紫阳火车站。
二是工作责任心仍然不强。部分单位落实的工作人员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超时签收和超期汇报现象仍然存在;对需要回复办理具体工作内容的交办事项,仍然有“已呈主要领导阅”“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内容已收悉”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政务督查管理平台日常办理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把办理时效关、质量关。县政府督查室将实时关注平台办理工作动态,对长期存在不按时签收、超期汇报和不按要求汇报的单位启用“蓝、黄、红”三单预警督办程序,同时,县政务督查管理平台日常考核结果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