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熊智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338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干字〔2022〕11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6月29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熊智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县政府决定:
熊智斌同志任紫阳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主任,免去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宁培同志任紫阳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主任;
刘大勇同志任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庆龙同志任紫阳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紫阳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晓飞同志任紫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贾学龙同志任紫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付 炜同志任紫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原任紫阳县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队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罗安涛同志任紫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 锦同志任紫阳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鹏同志任紫阳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 洪同志任紫阳县司法局红椿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文涛同志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明 勇同志紫阳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李 鹏同志紫阳县司法局红椿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大群同志紫阳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李平全同志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许 松同志紫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闫 平同志紫阳县硒谷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调紫阳县蒿坪镇工作。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