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紫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3114 | 公开目录: | 解读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办发〔202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年06月04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紫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紫发〔2022〕4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促进脱贫户稳定增收,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起草《紫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认真做好《办法》的起草工作,自2022年3月开始,我局开始收集相关资料,启动《办法》的草拟工作。根据《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紫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草案),经书面征求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县政府2022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6月1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贴息对象。明确了本办法的贴息对象,即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等市场经营主体。
(二)联带绩效。对经营主体带动方式和绩效目标要求进行规范。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带动脱贫户及“三类人群”等重点对象,促进农户持续增收。
(三)贴息方式。主要对资金来源、贴息标准、起止时间进行明确。
(四)组织实施。主要对申报、审核、验收、兑现等进行明确。各类经营主体向所在镇政府申报,镇政府进行审核验收,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抽查核实,核查合格的经营主体,公示无异议后将贴息资金兑付到位。
(五)责任追究。凡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套取贴息资金的和失职失责的,一旦发现将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zyx.gov.cn/Content-2416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