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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恢复新冠疫苗接种的通知

时间:2022-04-10 10:42来源: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统筹推进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从2022年4月10日起,有序恢复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接种前准备。各接种单位在恢复接种前,对接种场所内外环境和物品进行全面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对接种点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在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期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接种工作。

二、积极组织动员接种。继续按照“党委政府找人、卫健部门打针”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各镇各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主动到接种单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满18周岁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剂次。60岁以上老人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接种单位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分时段预约,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接种单位入口处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接种对象及陪同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落实查验“陕西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陕西一码通”红、黄码和近14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暂缓接种。

四、规范实施接种。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流程,规范实施接种,并做好医废处置;接种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参与疫苗接种的人员48小时内不得参与核酸采样工作。接种对象在接种后严格执行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接种后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检测,如近期有核酸检测要求的居民,须核酸采样完成后再接种新冠疫苗。

 

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