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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紫阳县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工作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2-04-03 00:53来源: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紫阳县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工作细则》已经省市专家审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紫阳县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工作细则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和专家组指导意见,4月3日至8日紫阳全境继续实施“严进不出”,为科学有效应对本次疫情,规范做好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疫情防控为重点的社会面管控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封控区

自4月3日至8日,封控区继续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1.区域封闭管理。区域内严禁出入,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村组(社区)、小区、楼栋设立卡口,保留一个出入口,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作信息卡,公布联系方式,工作专班人员负责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保障和特殊困难救助。

2.落实健康监测。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为封控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封控区所有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患者,及时报告,由工作专班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有就医需求或其他症状居民由专班医务人员进行研判,确需外出就诊的,在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由工作专班安排点对点送医,诊疗结束后点对点送回。

3.做好核酸检测。县城封控区域所有人员于4月4日、6日、8日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乡镇封控区域所有人员于4月5日、8日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实行上门采集,采取单采单检或1户1管。

4.开展终末消毒和环境监测。加强公共场所环境物表、高频接触物的消毒频次。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集中收集封控区居民生活垃圾,就地消毒后按照医疗垃圾转运处置。

5.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提醒和通告,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做好封控区涉关舆情管控和引导,对擅自外出、违规聚集、不服从管理、不配合防控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管控区

自4月3日至8日,管控区继续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1.严格区域管控。县城86个网格片区、高桥镇铁佛村全域、城关镇大力滩村范围内除封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每个区域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专人值守,非本区域人员、车辆禁止进出,管控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严格做好重点场所环境消毒和重点部位日常消杀,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环境消毒等措施,严禁人员聚集和各类群体性聚集活动。

2.做好核酸检测。管控区所有人员于4月5日、8日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取10合1混检。

3.保障生活必需。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根据管控区居民需求,确定一定数量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等基本物资生活供应场所,落实专人监管,严格限制进入人数,避免人员聚集。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开展测温、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行程卡、扫描陕西一码通的场所码后方可进入。

4.保障药品必需。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管控区内药店监管,指定开放一定数量药店,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开展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行程卡、扫描陕西一码通的场所码,对购买“两抗一止一退”药品人员严格执行实名登记。

5.做好出入管理。管控区居民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限时2小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出入证明到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其余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由县城网格片区工作专班、高桥镇铁佛村管控区工作专班、城关镇大力滩村管控区工作专班负责为责任区内居民制发出入证明,做好人员审核管理和出入登记。

6.保障就医需求。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县城社区、城关镇大力滩村管控区医疗保障机构,确定高桥镇卫生院为高桥镇铁佛村管控区医疗保障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为管控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管控区内居民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患者及时报告,由工作专班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有就医需求或其他症状居民,管理专班出具证明、登记备案,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与其他人群接触。

7.严格交通管控。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公路、码头等交通管控,对所有进入人员做好排查和登记,开展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行程卡、扫描陕西一码通的场所码。管控区内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营运,私家车不得随意出行。

三、防范区

自4月3日至8日,防范区继续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1.严格人员流动管理。加强防范区进出管理,居民非必要不离开紫阳县。严格禁止赶集、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严格实行白事简办、红事缓办。

2.开展重点核酸检测。防范区重点区域(集镇、集中安置点等人员聚集区)所有人员在4月5至8日期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取10合1混检。

3.加强公共场所管控。防范区内商场、超市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可复工复产,严格控制进入人数,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开展测温、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行程卡、扫描陕西一码通的场所码。继续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酒吧、KTV、台球厅、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

4.有序组织春茶生产。严格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范区春茶生茶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做好防范区春茶生产及运输工作的通知》要求,防范区茶企和茶农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从事采茶、制茶及茶叶运输。

5.严格交通卡口管控。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公路、码头等交通管控,继续做好县镇、出境交通卡口管控,对所有进入人员做好排查和登记,开展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行程卡、扫描陕西一码通的场所码。防范区内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营运,私家车不得随意出行。

四、全县管控区、防范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按照共驻共建和属地管理职责,下沉一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防控措施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防控措施执行。

六、在此期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出现社会面疫情,按照疫情情况重新判定管控范围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