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 |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2年03月1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 |
3月11日,根据杭州市对外发布信息,3月10日10-22时,杭州新增9例本土确诊病例,均为顺丰速运余杭中转场工作人员,环境核酸显示多点阳性,“物传人”感染风险较大。为阻断通过快递物流途径传播新冠肺炎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立即开展自查,自3月6日以来,是否收到从“杭州余杭中转站”发来的快递。如收到此类快递,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县疾控中心报备(联系电话:县疾控中心0915-4422329),妥善保存快递外包装,并进行消毒处理。
二、请广大居民近期不要网购疫情发生地区商品,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已经网购了此类商品的居民,在查收邮件、快递、货物时戴好口罩、手套,并对包装和货物进行整体消毒。快递的废弃纸盒、包装要经消杀后尽快清理干净。
三、请网购了疫情发生地区商品的居民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在收取网购物品后,如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医生有接触网购物品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禁非经营主体通过非法渠道贩卖、销售国外入境物品,一经发现,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
五、全县快递物流企业要督促从业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并对快递车辆、配送物品、仓库进行严格规范消杀,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督促检查。
紫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