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19:05来源:紫阳县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统计工作透明度,实现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机构,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及工作时限,加强协调沟通,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主要经济运行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切实提高局干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规定信息发布经主要领导签字,实行书面审批,就信息名称、发布形式提出意见,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类由办公室初审,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类由业务股进行初审,最终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确定后再发布,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四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制订了紫阳县统计局舆情管理办法,落实责任股室、责任人,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三)围绕中心,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统计中心工作,做好公开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统计工作的动态、政策法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适应统计数据多元化需求,整理提供年度国民经济发展统计提要和月、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撰写《十三五”时期紫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面反映2021年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2021年,共撰写《紫阳统计》25期,《经济要情》4期,其中陕西省统计局内网采用1篇、市统计局内网采用8篇;二是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日、“送法入企”活动、人口普查、专项调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向各调查对象和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统计法律法规汇编》,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三是及时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6期;四是及时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含三公经费)公开公示。

(四)强化管理,搭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我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每月及时将相关统计信息上传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查询。

2021年,我局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围绕统计中心任务,在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努力实践,不断探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有时存在信息公开更新内容不够及时、全面。

(二)改进措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拓展统计信息的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尽可能地把履行职能过程中获取的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充分体现统计工作的特色。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使信息公开各个环节有规可依。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引导工作。三是每月及时公布各专业统计工作信息、专业分析,每季度公布季度各行业分析,同时及时公布各类普查、调查工作动态,为全县人民提供精准、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Word:紫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