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0064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河长办发〔2021〕4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 |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安河长办发〔202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实际,县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经县总河湖长同意,充实完善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动和督促指导各镇及县级各成员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研究部署重要制度、工作要点、督查方案、考核方案等重大事项;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江河湖库渠保护管理有关工作;协商解决河湖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江河湖库管理、治理、保护中的相关工作;落实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县级河湖长交办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二、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承办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单位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出席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县河长制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要及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