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和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7430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教体科字〔2021〕385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3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0月31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和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
根据市局要求,现将我县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和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执行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执行情况
(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1.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和学前公用经费合并统称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我县按照省级示范园2000元/生/年、一类园1600元/生/年、二类园及以下1300元/生/年、小学附设幼儿班1000元/生/年标准补助学校运转保障资金(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取消原大班600元/生/年公用经费补助。
2.公办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免收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同类公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向幼儿家长减收,超出部分由幼儿家长承担;非普惠性民办园不予补助,全部由幼儿家长承担。
(二)普通高中免学费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县向具有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免收学费。免收后,按照1600元/生/年标准补助免学费资金,按照800元/生/年标准补助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按照2400元/生/年标准补助学校运转保障资金(普通高中公用经费)。
二、存在的问题
1.幼儿园大班收入较以前减少600元/生/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教水平的提高和幼儿园的发展。
2.根据《陕西省学校运转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57号)规定,我县对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未予补助,不符合《陕西省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1〕60号,2016年6月30日废止,无新规定)要求,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缩小。
3.按照上级规定标准、补助比例和实施情况,我县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本级配套逾300万元/年,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本级配套逾700万元/年,两项合计需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超过1000万元,占各学段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资金等政策补助类项目本级配套比例较高(2021年两项资金本级配套金额占各学段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资金本级配套金额的63%)。上级对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按照1300元/生/年测算,沿用2011年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各幼儿园分类别予以补助;由于多年来幼儿园创建升类工作的开展,大多数幼儿园收费标准均已超1300元/生/年,而上级补助标准未予调整,本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
三、建议
1.由于我县地方财力贫瘠,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较高导致学生资助本级配套金额比例大,请求省市提高我县学前、高中各项政策补助类资金支持比例。
2.营利性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是否享受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请求上级予以明确。
特此报告
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