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1 15:30来源: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7421 公开目录: 住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住建发〔2021〕144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紫阳县江南燃气有限公司、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紫阳分公司:

2021年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的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9月11日大连市普兰店区一住户家中液化气罐泄漏并引发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10月21日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22号发生燃气爆炸,造成3人死亡、30余人受伤。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减少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各燃气企业,燃气经营站点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和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10月21日开始对全县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领导小组

 长:詹世勇

副组长:朱清奎

 员:杨世军     波   王成华

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燃气企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吸取各地燃气生产事故的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领导负责制,对送气工人要坚持做到责任到岗,操作规范,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四、积极开展安全自查,消除事故隐患

1、各燃气企业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制定和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配备安全生产必需的消防设备和防护器具,安全附件、消防器材要及时检验,保持完好;燃气充装公司要加强对充装平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充装平台,严禁在站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消防水泵和备用电源要能随时起动,积极熟悉燃气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并完善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钢瓶要按周期进行检验,不得给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气瓶充装燃气。

2、各液化气销售网点门市内所用电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门市内不得“人气混居”;夜间门市内严禁存放空瓶、重瓶;门市内消防安全设施要完善;不能有私设网点的现象。要加强库房的看护工作,防止被盗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

3、各燃气企业要加强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知识的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要组织工作人员对各自所属燃气用户的室内燃气设施及燃气器具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如角阀松动、减压阀失灵、连接管松动老化和漏气等,要及时要求用户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4、要加强对餐饮综合场所、学校、医院、酒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单位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管道腐蚀、漏气等安全使用环境检查,督促单位用户设立专职或兼职经培训的用气管理人员,落实定期安全巡检制度。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生产面临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生产责任,精心组织人员进行自查。

2、严格检查,整改隐患。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按照“够严、够细”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负责跟踪落实,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坚决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3、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负责人按照法律规定自行承担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彻底、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严重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