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组织实施受灾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7417 | 公开目录: | 住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住建发〔2021〕140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0月15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组织实施受灾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全县灾后重建工作步伐,尽快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现将受灾户危房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范围
2021年以来,经鉴定因灾导致成C级危房,且为唯一安全住房并具有改造意愿的农户(居民户口或处于滑坡隐患点除外)
二、时间要求
10月底所有危房改造户全部竣工并入住。
三、建设标准
重点解决房屋结构构件安全问题,主要是翻盖房顶、更换椽子檩子,解决不漏雨问题;对倾斜、裂缝墙体进行灌封、加固处理,解决主体墙安全问题;对地基基础进行加固处理、对周边散水进行硬化处理,确保排水畅通,解决地基安全问题。在彻底解决房屋主要结构构件安全问题后,还要重点解决用电线路老化问题和对厨房、厕所等进行改造建设,改造后应达到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另可适当对房屋进行刷白、吊顶等美化改造。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由县住建局统一纳入危房改造范畴,按照危房改造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建设总投资低于2万元的按照实报实销进行补助(纳入2022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行补助)。享受过 7.18、7.13 受灾补助政策、已进入十二五搬迁系统和其他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但因灾导致现唯一安全住房属危房的农户,由县级筹集资金进行房屋质量提升,质量提升造价低于2万元的,实行实报实销,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五、工作要求
2021年受灾农户危房改造和质量提升工作由各镇组织实施,各镇作为农村房屋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和“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要组织管理人员逐户进行巡查指导,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的使用管理、工程质量的监管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县住建局将定期到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改造标准巡查、检查,做好竣工验收,所有改造项目全部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资金。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特此通知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