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1-11-29 15:50来源: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7416 公开目录: 住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住建发〔2021〕167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内容概述 规范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有关问题

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住房有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 号)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21118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问题进行规范:

一、明确申报危房改造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人口等且唯一住房经鉴定为危房的。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保障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的已脱贫户可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对象身份识别以民政局或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准。

二、严格申请审批程序

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 C 级或 D 级或无房户予以列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三、强化资金管理

县住建局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向县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镇。各镇要将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到改造对象的“一卡通”账号,补助资金严禁不通过“一卡通”兑付。对无自建改造能力且又有危房改造意愿的,可采用有施工资质的队伍进行统建,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各镇要落实改造对象资金支付公示制度,将改造对象基本信息、兑付金额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915-4422335

四、完善危改信息

各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台账,进一步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做到档案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改造信息包括农户基本信息、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审批表、公示信息、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施工协议、施工资质证明、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竣工验收表、安全评定表、资金安排公示、“一卡通”账号信息和资金拨付证明等,并及时将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