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阳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25 15:30来源: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紫阳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7309 公开目录: 扶贫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巩固衔接发〔2021〕3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组织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十一个专项实施方案

各镇,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紫阳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组织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乡村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十一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5日


紫阳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夯实农民增收致富的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大产业、大带动的工作思路,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坚持“一业突破多业兴,多措并举促增收”发展思路,抓好粮油菜生产,全面保障群众“米袋子”和“菜篮子”;围绕特色产业,建立“链长制”,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主体带动能力;突出品牌打造和市场拓展,提高农产品营销能力;强化技术培训,发挥科技支撑,统筹绿色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乡村产业竞争力,不断拓宽群众致富渠道,为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业产业。综合考虑市场需求、产业链条、自然环境、生态红线等因素,突出地域优势、完善特色布局,不断提升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

2.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与市场的紧密衔接,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3.坚持园区承载。持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领建现代农业园区,不断发挥园区在产业发展上的承载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推进农业园区不断做大做强,形成“虹吸效应”将农户(脱贫户)有效嵌入“企业+园区+农户+市场”的产业链。

4.坚持项目帮扶。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示范等项目。大力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消费帮扶,拓展销售渠道,形成产品利益联结、质量监管、品牌营销等支持体系。

5.坚持典型示范。重点投入、强力推进,分类培育打造一批能突出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成效显著的产业振兴典型示范镇村,并在此基础上,提炼经验、总结规律,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样板模式,为全县产业振兴提供符合实际发展的路径和发展模式。

(三)主要目标

2021 年脱贫户产业扶贫成果得到巩固,脱贫村集体经济见效良好。5 年过渡期内,坚持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农业发展主攻方向,全面实施“粮食安全保障、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产业融合强链、项目支撑引擎、农业品牌提升、消费带动帮扶、集体经济提升、产业人才引培”八大行动,推动产业基地规模化、加工集群化、营销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到 2025 年,形成以富硒茶为主导,以畜禽养殖、魔芋、生态渔业、中药材、食用菌为支撑,其他小众产业为补充的“1+5+N”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绿色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示范镇、示范村。全县农业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 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6590 元以上,基本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行动。

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加大粮油先进实用主推技术集成推广,加大富硒粮油种植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稳定全县粮食生产面积;按照“政府引导、园区发展、主体参与”和“发展高山菜、做精露地菜”的发展思路,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全面提升蔬菜自给自足能力。到 2025 年,建设高标准农田 6 万亩,种植粮食稳定在 58 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 10 万吨以上;建设县镇蔬菜基地 34 个,基地面积 8950 亩。(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配合,各镇落实)

(二)实施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行动。

按照“育龙头、强链主、搭平台、保要素、建集群”工作思路,主抓茶业,聚焦畜禽养殖、生态渔业、魔芋、食用菌、中药材、特色杂果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茶产业。按照“转方式、强品牌、增效益”的发展思路,持续实施“生态基地建管、龙头企业培优扶壮、市场主体科研创新、标准质量管控、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引领与市场拓展、茶文化传承与创新、茶旅融合发展”八大工程,推动紫阳富硒茶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到 2025 年,全县茶园总面积达 26 万亩以上,年产量超过 1 万吨,产值 75 亿元以上,形成品种齐全的“绿红白黑调”产品体系和健全的“十百千万”组织体系、“全域绿色”生产体系、“线上线下”营销体系,“紫阳富硒茶”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展,促进茶旅融合全面发展,成为全国富硒茶生产大县和茶旅融合示范县。(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茶业发展中心配合,各镇实施)

2.畜牧产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种养结合、适度规模”原则,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大力促进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全产业链协同推进。到 2025 年,生猪饲养量稳定在 45 万头、羊饲养量 10 万只、牛饲养量 1.5 万头、家禽饲养量 120 万羽,全县富硒养殖产业增加值达到 13 亿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3.魔芋产业。按照“做大基地、做优产品、做强企业、做响品牌”的总体思路,以魔芋产业集群为牵引,推进实施种源建设、基地建设、营销建设、品牌打造、科技创新五大工程。到 2025年,全县魔芋面积稳定在 7 万亩、产量 8.6 万吨,综合产值 16亿元;建成航母型魔芋园区 2 个、市县级魔芋产业园区 10 个,建成魔芋精深龙头企业 1 个、初加工企业 6 个。(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镇落实)

4.生态渔业。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科技支撑、生态优先、产业融合”的原则,深入推进生态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做好重点水域禁养、禁捕工作,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紫阳水资源,发展小流域流水养鱼,推广以大水面生态养殖为代表的“净水渔业”,稳步推广稻渔共养、池塘精养等模式,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发展。到 2025年,全县发展大水面养殖 7000 亩,流水养鱼 1000 亩,水产品产量 15000 吨以上,产值 2.1 亿元以上,建成市级渔业养殖循环发展园区 10 个、创建全国绿色示范养殖场 3 个以上,力争创建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县。(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水利局配合,各镇落实)

5.中药材产业。坚持因地制宜,选择优质适生区域,在高桥、界岭、双桥、瓦庙、毛坝等镇适度发展厚朴、大黄、丹参、天麻、艾草、杜仲、云木香等药材。开展 GAP 标准化种植,加强道地药材品种选育及良种繁育,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配合全市共同打造“秦巴药谷”。到 2025 年,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 20 万亩以上,产值达 10 亿元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6.食用菌产业。抢抓将食用菌产业纳入全省农业重点产业链进行培育的机遇,优化区域布局,转变生产方式,推广先进模式,以生态高效、循环经济为根本,切实提升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水平,推进食用菌产业化生产,促进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到2025 年,培育 5 个重点食用菌经营主体,年产食用菌 500 万袋,产值达 1 亿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7.小众产业。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结合汉江经济带建设,发展金钱橘、皱皮柑、桃、李等富硒果品,打造集经济、景观、生态功能于一体的精品林果复合带。因地制宜发展养蜂、猕猴桃、花椒、野油菜、核桃、蚕桑等一批符合市场特殊需求的特色产业。形成主导产业引领、区域特色产业共进的产业发展格局,提高产业覆盖面,确保产业脱贫户生产经营性收入能够稳定持续增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三)实施产业融合强链行动。

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增强要素支撑,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做强产业链条。

一是全力推进富硒产业发展。坚持以“富硒资源为依托、富硒产业为基础、富硒产品为核心、融合发展为路径”的发展模式,

打造“资源为上、产业为先、产品为王”的富硒产业发展新高地。围绕富硒产业强链条,按照“一产奠基、二产提质、三产增效”的基本思路,以“紫阳富硒茶”为首位产业,做优“硒+农业”,壮大“硒+工业”,开发“硒+旅游康养”,构建“硒+X”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富硒百亿产业链。积极创建紫阳富硒产业融合发展省级示范园,带动城关、蒿坪、焕古、双安、汉王、向阳等区域富硒产业发展,引领县域特色农业向高效、绿色、循环农业转变,把紫阳打造为全国富硒产业多业态复合发展核心区。(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民政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二是提升智慧农业建设。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农业产业上的应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粮油、茶叶、魔芋、畜牧、渔业等方面深度融合,建设智慧农场,发展智慧农业。加强农业农村智能控制系统、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与冷链物流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的应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三是拓展乡村产业新业态。探索“农业+”模式,建设农旅融合现代农业园区,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凸显、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农业采摘观光园、农科结合实验基地,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提档升级。(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林业局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四是提升农产品营销。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财政奖补”的思路,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及融媒体特点,持续加大生态富硒农产品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参与“三年百市百店千点”营销行动、安康富硒农产品“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超市)送健康等招商推介活动,宣传富硒品牌,持续推动营销店建设,提升特色农产品销售能力,形成持续稳定的省内外销售市场和流通渠道。(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五是提升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引导加工业向带农益农的产业园区集中,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积极创建农产品加工园,促进农产品就近加工增值、就地吸纳就业。(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六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产业领航企业和骨干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 2025 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 4 家,市级龙头企业 6 家以上、省级合作社 3 家,市级合作社 6 家,家庭农场达 300 家以上,各类现代农业园区达 180 个以上,经营主体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主体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配合,各镇实施)

(四)实施项目支撑引擎行动。

持续强化“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立足优美、富裕、幸福紫阳定位,紧盯重点领域,靶向发力,落实落地一批建设项目,支撑产业发展,牵引产业振兴。

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标准,在汉王、双安、毛坝、高滩等镇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度耦合,实现所有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建立健全农田监测监管平台和长效管护机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基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配合,各镇实施)

二是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培育扶持一批特色突出、链条完整、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实现发展品种多元化、技术集约化、生产设施化的高产、优质、高效特色产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到 2025 年,力争建成 1 个国家级、1 个省级产业示范园;建成 10 个市级、15 个县级产业航母园区,提升 30 个市级园区、50 个县级园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经贸局配合,各镇实施)

三是加强绿色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化肥、农药农业投入品的“双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力冲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县农业农村局、市管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四是加强农产品仓储冷链体系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加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供销社配合,各镇实施)

(五)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

坚持品牌强农,在生产方面积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在产品方面抓好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制度;加大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牌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国家级和省级优势区、产业园区、“一村一品”和龙头企业等荣誉或称号。到 2025 年,全县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到 10 个以上,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10 个以上。(县市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配合,各镇落实)

(六)实施消费带动帮扶行动。

加强消费扶贫的统筹协调,切实做好中省驻紫、苏陕协作部门及 832 采购平台和工会采购的消费帮扶。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骨干企业为平台,以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为载体,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局、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配合,各镇及各部门落实)

(七)实施集体经济提升发展行动。

坚持“党政领导、集体所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村级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全面推行“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的三联工作机制,壮大提升村集体经济。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支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可利用的资源、资产,逐步取消直接注资市场经营主体不参与生产经营而简单获取固定分红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企”合作经营、“社社”共建经营,抓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政策机遇,引进工商资本下乡兴业,利用村集体土地、闲置资源、旅游资源等资源资产,通过合作、参股等方式,参与园区开发、产业投资、企业投资等,带动集体经济融入产业链、拓展服务链、提升价值链。到 2025 年底,全县所有农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其中年经营性收入 10 万元到50 万元的一般村 130 个,年经营性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富裕村 20个。(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分工负责,各镇实施)

(八)实施产业人才引培行动。

根据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过程中对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技术开发、产研结合等方面的人才需求,把高技能人才和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招引培育作为提升产业质效的重要手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引进各类人才进驻园区、进驻企业;进一步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支持乡土人才发展,将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全部纳入实用技术培训范围,根据发展产业类型和技术需求,每年以村为单位、户为单元、人为对象,“定点、定向、订单”开展菜单式培训,出台扶持政策每年招引适当数量的科研人才或技术顾问,坚持每年开展技术培训 15000 人次。到 2025 年,产业振兴人才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企业招引人才、人才做强企业,乡村培育人才、人才壮大乡村”的格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配合,各镇及各部门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产业振兴工作责任,落实各镇党政及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共同推动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集中力量、统筹推进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成员单位、各镇落实)

(二)狠抓典型镇村的引领示范。按照“培育点、连好线、拓展面、全覆盖”目标要求,统筹协调推进产业振兴。将 17 个镇 176 个村产业振兴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在充分吃透政策的基础上,选择县内不同地域条件、不同产业基础、不同发展水平的镇村作为示范镇村先行试点示范,培育一批能突出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成效显著的典型镇村,为全县产业振兴提供符合实际发展的路径和发展模式。(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产业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实施)

(三)强化产业发展政策保障。针对紫阳的实际情况,完善政策,保障重点倾斜首位产业、优先扶持支柱产业、鼓励扶持小

众产业发展的措施,力促县域内的各项产业发展主题突出、梯次推进、协调发展、综合增收。增强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对带动效果明显、产业发展稳定的社区工厂、帮扶车间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予以一定补助或奖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县金融办配合,各镇落实)。强化金融与保险支持。积极支持脱贫户和边缘户的信贷需求,继续发挥再贷款的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按规定办理扶贫再贷款展期。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农业险种,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等新型险种。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实行费率优惠,减少自然灾害等风险给农户带来的损失,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县金融办、县人保财险紫阳支公司、平安财险紫阳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紫阳支公司配合,各镇落实)。完善落实用地政策。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特色产业用地需求。每年单列不低于 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用于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各镇落实)。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激励和引导有能力、有实力、有担当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通过订单生产、土地入股、托管经营、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形式开展合作,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镇落实)

(四)坚持产业发展的市场导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建立健全与现代农业生产相配套的一系列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和政策调控职能,推动建立产品、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合理协调的市场体系,形成规范的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妥善化解农产品供需矛盾,解决好农产品流通困难的问题;加强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和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及时调节农产品供需关系;遵循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积极鼓励、扶持农业中介组织发育,积极引导超市或企业与农民直接对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和渠道。(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市管局分工负责,各镇及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支持作用。结合主导产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落实政策措施,确定需求清单,积极与万企兴万村、常州对口帮扶力量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落户 1 家规模以上企业,每个镇引进 1 家企业,每个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对接1 个民营企业,引进一批江苏援陕项目。引导企业发挥资本优势、管理优势和对接市场的优势,建立互利互惠的合作机制,全力解决项目布局、产业孵化、帮联带动等问题,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等形式帮助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工商联分工负责,各镇落实)

(六)完善督导考核的工作机制。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过程。一是建立定期督导制度。重点围绕产业发展政策宣传及落实、资金整合及使用、项目储备及实施、技术帮扶及效果、力量统筹及协调、产业发展成效等方面问题,组建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指导服务和督查巡查,推进产业振兴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建立务实考核机制。将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及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考核指标,由注重工作过程考核转向注重成效考核,以严督实考倒逼工作按时高效完成。三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定期检查评价、问题线索排查、责任追究等机制。不断向社会征集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产业发展项目,强化对项目的评审论证、对承担主体的能力评估、对项目质量的抽查监管,建立高质量产业发展滚动项目库,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供保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镇配合落实)


紫阳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紫字〔2021〕185 号)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紫阳县 2021 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就业脱贫成果,持续做好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职能及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和中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理念,按照“稳定就业总量、扩大就业增量、提升就业质量”的工作思路,坚守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和稳岗就业工作底线,实施就业富农、技能强农、人才兴农、社保惠农、品牌优农、帮扶助农行动,全力推进全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省稳岗就业工作安排上来,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稳岗就业工作方面的职能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

(二)坚持总体稳定、有序过渡。聚焦“三落实一巩固”和“产业振兴、生活富裕”等方面目标要求,对现有稳岗就业帮扶政策进行延续、优化和调整,确保帮扶政策、工作机制、人员队伍、保障措施的连续性。

(三)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针对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实际,精准开展人岗对接、就业帮扶、兜底安置,确保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和务工增收。

(四)坚持三业融合、三业齐抓。坚持产业、创业、就业相融合,抓产业稳岗位、抓创业促就业、抓就业保增收,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确保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稳定。

三、主要目标

五年过渡期内,保持稳岗就业帮扶政策、帮扶机制、帮扶队伍延续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2021 年底前,聚焦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监测和就业帮扶,力保“零就业”易地搬迁脱贫户动态清零,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量、苏陕劳务协作帮扶就业人数稳定在2020 年水平之上。2022—2023 年,依托地方特色产业、社区工厂,大力拓展本地就业岗位,不断提升产业、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有组织转移就业服务能力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质量。积极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用好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帮扶基地等创业就业载体,服务和帮助更多有就业创业意愿、有就业创业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力保已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2024—2025年,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工作导向,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优化技能培训措施,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水平稳中提质,实现更加充分、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

四、工作任务

(一)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数据应用。凝聚部门合力,建立数据信息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三类人员”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失业状态主动发现预警机制,按月开展监测对象就业状态数据比对,持续动态更新完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三类人员”务工就业信息,为就业帮扶提供动态数据支撑。加强失业预警数据应用,依托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岗位供求信息,精准开展人岗对接服务,支持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更好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2.强化社会保险支持力度。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稳步推进农村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待遇按月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代缴费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等农村困难群体及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保留 100 元最低缴费档次,鼓励已脱贫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对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引导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使更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政策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3.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通过政府投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设置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为搬迁群众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政策,政府投资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吸纳搬迁群众就业不少于当年或当期新增岗位的 10%。在全县 800 人或300 户以上的安置社区全面建立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落实工作人员,不断健全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户动态清零机制,定期组织摸排并实时掌握“零就业”搬迁户就业状态。对发现的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户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开展精准就业帮扶。持续推进安置区新社区工厂建设,拓展就业岗位,提高新社区工厂带动就业能力。积极整合各部门资源,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中有就业意愿的青壮年劳动力、留守妇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中长期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就业技能。支持安置社区配套建设农业、工业产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就业、医疗、教育、金融及生活物资类服务点,组织搬迁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搬迁安置点公共服务效能。2021 年 10 月底力保新增“零就业”易地搬迁户实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体科技局、县供销联社、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

(二)聚力做好巩固衔接重点工作

4.完善衔接和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的保障作用,加大就业补助资金争取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稳岗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将农村就业困难群体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享受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细化配套政策,围绕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就业渠道,支持本地企业引人、留人,积极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运用资金补贴、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方式,对脱贫人口就业予以政策扶持,确保就业帮扶政策延续稳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优先招用、留用脱贫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享受就业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经贸局、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各镇人民政府)

5.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富民、民生优先”的发展路径,聚焦富硒产业、文化旅游、新社区工厂,支持发展毛绒玩具、电子线束等新兴产业,建立重点产业链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拓展本地就业岗位,推动“有岗位、能就业”向“多岗位、可选择”转变,提高就业承载力和就业质量。继续全面落实支持新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非遗就业工坊各项政策,将新社区工厂建设融入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与本地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改善发展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培育一批新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和非遗就业工坊,助力扩大就业空间。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作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的原则,带动更多脱贫人口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乡村建设。支持各镇在脱贫人口聚集地和大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建设集社区工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公共活动场所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市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供销联社、各镇人民政府)

6.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建立脱贫人口务工情况数据调度机制,对失业脱贫人口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其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及实现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边缘户劳动力,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等政策。强化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秦云就业”系统应用,广泛收集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人员信息,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广泛收集县域内外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发布脱贫劳动力求职需求及企业岗位需求信息,精准开展人岗对接。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帮扶基地、爱心企业吸纳就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类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脱贫人口提供更多就业和培训机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中劳动力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对跨县就业的脱贫人口按照规定发放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以苏陕劳务协作和紫阳修脚师劳务品牌为重点,加强省域外、省内劳务合作,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及时发布跨区域岗位信息,形成输出地、输入地就业需求清单、劳动力供给清单,实现对脱贫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2021 年确保全县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保持在 5.6 万人以上,苏陕劳务协作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达到 320 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共资产经办中心、县经贸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妇联、各镇人民政府)

7.精准提升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健全培训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以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对象,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发展“技能培训紫阳”模式,针对脱贫人口等农村群体的实际和企业转型、产业发展等情况,量身打造技能培训项目,优化技能培训课程设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高技能培训后的就业率。跟进全县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开展针对性培训,保障项目用工需求。利用“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加快农民增收步伐。支持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组织脱贫人口进校培训,提高技能就业水平。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技能大赛,加强应用型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培育,打造一批“紫阳工匠”、技能标兵和技术能手。不断挖掘、培育和创树一批技能带动就业的企业和依靠技能就业致富的脱贫劳动力先进典型,持续激发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劳动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

8.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就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县招商引资及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归雁经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重才爱才用才社会环境,吸引人才回归、人口回流。以产业引人、事业留人、乡情感人,带动项目回迁、资金回流、技术回乡、智力回哺。加大返乡创业就业代表人士的重用力度,积极推荐综合素质优、群众威信高、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人士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金州优才卡”。建立紫阳籍在外创业就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信息台账,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开展走访慰问,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回乡参观考察等方式,大力吸引紫阳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加快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向乡村基层延伸,落实支持乡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积极发挥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平台作用,鼓励和引导返乡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乡村能人、农村青年依托本地乡村特色农业、林业、文化旅游、名优特产等优势资源及自有的技术专利等,投身到农村的广袤天地开展创新创业,持续激发群众创业热情,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教体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退役军人局、县供销联社、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

9.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灵活就业。认真落实创业孵化补贴政策,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园区等资源再培育认定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依托本地已认定的非遗项目,大力发展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对登记注册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的,参照新社区工厂政策给予相应补贴,提高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培育一批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 创造更多居家灵活就业机会,帮助农村人口增加务工收入。积极落实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脱贫人口创业和发展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鼓励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发展“小店经济”“早夜市经济”、家政护理、养老服务等服务业,帮助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管局、县税务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供销联社、各镇人民政府)

10.强化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将农村就业困难群体、易地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作为就业帮扶的重点对象,按规定提供就业援助,持续跟进做好跟踪服务。依托农村人居环境、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植树造林、水土保持、产业园区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合理有序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依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强化公益性岗位统筹使用力度,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稳定家庭收入的脱贫未就业劳动力,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保持岗位规模和安置脱贫劳动力人数总体稳定。强化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规范招聘程序,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

11.优化提升乡村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平等就业服务,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农村开展就业服务。统筹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员力量,持续开展针对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精准就业帮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活动,用好“秦云就业”、“安康人社 APP”服务平台,将“时时送岗,天天招聘”的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畅通人岗对接渠道,最大限度促进重点人群实现就业。加强“数字人社”建设,加快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普及“网上服务”、优化“移动服务”、推广“自助服务”,确保农村家庭劳动力均能享受到各类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12.做好脱贫人口维权服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和巡察,指导企业与脱贫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督促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强化工伤保险、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宣传,引导用工企业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因工伤致贫返贫。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大力实施欠薪治理行动,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劳动维权力度,对涉及脱贫劳动力等群体的工资纠纷、工伤认定、矿难赔付等全程提供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政策法规咨询、跟踪代理等服务,全力保障脱贫劳动力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各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要求,成立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县人社局乡村振兴办,李平全同志兼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设计,优化政策供给,明确部门分工,制定过渡期内和年度任务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县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组每月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或整改的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逐项落实。(县人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2.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全媒体平台推送、下乡服务等途径,广泛宣传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成效,宣传解读过渡期各项稳岗就业帮扶政策和服务措施,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搭建基层干部队伍培训平台,推广宣介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进村入户,推动各项创业就业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深入挖掘培育技能就业、就业致富先进典型和支持“三类人员”稳岗就业的企业帮扶案例,讲好稳岗就业、就业增收故事,积极营造劳动光荣、就业增收、创业致富的浓厚氛围。(县人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3.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健全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支持新社区工厂、就业帮扶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提升镇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效能。继续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困难人群代缴费资金分担机制,做好资金保障,推动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人口社会保险政策落实见效。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稳岗就业有效衔接工作有效开展,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好质量就业。(县人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4.加强督导落实。各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守牢稳岗就业工作底线,聚焦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及资源优势,抓好防返贫监测、稳岗就业等各项工作,及时预警和化解返贫风险。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强化工作指导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县人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紫阳县组织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和推动乡村振兴作用,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以组织振兴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委《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的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陕促振发〔2021〕1 号)、市委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安组发〔2021〕15 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突出政治功能和提升组织力,以加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组织振兴,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到 2025 年,力争创建 50%以上的村级党组织达到省、市级标准化示范村水平,100%的村达到县级标准化示范村党组织水平,培植 10 万元以上集体经济示范村 50个,培育产业致富带头人 1000 名,储备村级后备干部 1000 名,着力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为实现乡村振兴、建设优美富裕幸福紫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1.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发挥各级党校主阵地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研修”“课堂+实践”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党中央有关政策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践要求、方法路径,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县镇理论宣讲团建设,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讲和“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基层”活动,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惠农政策进入千家万户,引导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发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精神,凝聚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

2.全面开展干部乡村振兴能力培训。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2022 年 7 月底前将县直机关干部、镇干部、县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干部(含驻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全员培训一遍;以后每 2 年开展一次集中轮训。县委每年至少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 1 次,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行业单位要整合资源,每年 10 月底前完成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各级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全员轮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

3.开展农村党员群众技能培训。持续开办“党校巡回课堂”,县委党校每年巡回各镇对农村党员开展一轮培训。各镇党委精准对接有关培训项目,重点组织党员骨干、青年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到农广校、职业院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参加农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定期邀请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示范讲解,帮助党员群众提高生产技能。用好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发挥远教广场功能,定期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学习技术技能方面内容。镇党委每年 11 月底前至少对农村党员开展 1 次集中培训。到 2025 年,力争平均每镇培育 100 名产业致富带头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各镇)

(二)不断建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4.增强乡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按照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和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精准科学选配乡村产业、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金融信贷、乡村治理等方面的优秀干部进入镇领导班子。注意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县级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选拔熟悉乡土民情、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老乡镇”干部,健全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突出配强乡镇党政正职,特别是镇党委书记岗位要选能够带领推进乡村振兴、处理农村复杂问题、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带头实干、敢抓敢管的干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各镇)

5.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对脱贫村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择优选派、应派尽派。对各镇现有空编缺员的,推动在 2 年内补齐人员。积极与省市对接,支持选派省、市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镇挂职,原则上每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都有 1 名挂职干部,挂职期一般为 2 年。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严格落实镇领导班子任期、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等要求,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确保镇级有足够力量推进乡村振兴。各镇党委要加大党务干部培养力度,按要求全面建立镇党建办公室,每镇配备不少于 2 名专职党务干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各镇)

6.加强县镇干部激励鼓励。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提拔使用工作表现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县直机关提拔副科以上干部应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每年组织健康体检,经常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帮助,减少后顾之忧。确保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名额向镇倾斜,积极推进镇事业编制干部参照镇公务员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所有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实现全覆盖。精准科学实施函询、谈话和问责,正确对待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树立好干部标杆,激励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各镇)

(三)筑牢村党组织战斗堡垒

7.提升村级党组织标准化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对标党组织标准化创建任务和指标要求,全面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实施基层规范活动阵地“规范提升”行动,加大因灾受损活动场所建设的经费投入,注重对一般脱贫村活动场所功能设施的完善提升。实施“关心关爱”行动,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适当调整村干部报酬待遇,强化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持续推进“整镇推进、整县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书记示范”工程,深入开展“一江三线”基层党建示范带建设,在各领域培树一批示范党组织标杆。2023 年底前,力争 50%以上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达到省、市级标准化水平。到 2025 年,力争100%的村级党组织达到县级以上标准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镇)

8.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村“两委”换届,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大力选拔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甘于奉献、敢闯敢拼、能够团结带领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确保 2020 年至 2021年村“两委”集中换届后形成年龄以 36 岁至 55 岁为主体、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为主体的班子结构,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 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 40%以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 1 名 35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1 名妇女成员,每个村储备 2 名以上后备力量,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常态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干部资格联审制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 1 次综合分析,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坚决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县级定期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在全县范围内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走村观摩、互学互促,每年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在有条件的地方总结推广“导师帮带制”,推动在实战中练兵、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各镇)

9.选优派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严格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选派要求,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部门对人选进行备案管理,确保选派优秀干部、工作骨干,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立足帮扶村发展实际需求,做好到村任职期满(至少 2年)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压茬轮换。全面推行“总队长”工作制度,为每个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确定 1 名镇主要领导或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总队长。加强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推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切实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职责,特别要注重引导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从过去的“大包大揽”转向重点提升村“两委”班子能力素质,打造一支永不撤退的工作队。(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考核办,各镇)

10.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各镇村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给予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支持,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组织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 2户以上群众。加大党员实事承诺、积分、星级评定管理工作落实力度,每年更新基础信息,推动党员承诺践诺。持续深化“农民工党建”,加大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力度,注重在本土致富能手、返乡创业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原则上每个村每 2 年至少发展 1 名党员,每个镇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 35 岁以下的不低于 50%。县委组织部和镇党委要对发展党员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细化压实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和村党组织书记责任,真正把先进分子、优秀人才吸收进来。(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镇)

11.聚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部署要求,结合“三新三领”示范带创建,深化“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工作机制,至少培育 2 个推行“三联”工作机制典型示范。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积极鼓励“一肩挑”干部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用好中省市扶持资金,精心实施中央扶持村项目和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鼓励引导一批外出成功人士、致富带头人、创业带头人返乡创业,领办一批带贫益贫成效明显的合作组织,进一步壮大村级经济,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行动,探索选聘优秀企业家担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顾问”,落实“清空消薄增强”计划,力争 2021 年底前实现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清零,2022 年底前消除经营性收入低于 5 万元的薄弱村。到 2025 年,打造年经营性收入 10 万元到 50 万元的一般村 130 个,年经营性收入50 万元以上的富裕村 20 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

12.持续强化后续扶持行动。坚持把加强和改进易地搬迁社区党建作为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拓展“一核三区五治”模式内涵,聚力建设资源统筹能力强、发展带富能力强、服务保障能力强的“三强”党组织。大力推行搬迁社区党建 365模式,加强党建引领搬迁社区微端治理,加大“红色物业”“红色街区”“红色楼栋”“红色岗亭”创建活动,统筹推进强基、护航、聚力、暖心、睦邻“五大工程”,丰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载体,把搬迁社区建设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各镇)

13.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以“五类村”为重点,落实动态精准排查、靶向精准指导、联动精准转化、科学精准考评、长效精准预防“五精准”措施和“六个一”整顿措施,及时发现、即时整顿,保持软弱涣散党组织动态“清零”。整顿效果由县镇村党组织逐个评估,组织党员群众测评,对整顿不力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镇)

(四)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14.强化镇村党组织领导地位。健全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用 2 至 3 年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和综合设置乡镇机构,推进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建立村级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机制,落实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拓展深化“54321”议事决策机制,健全议事决策程序。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建立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形成合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各镇)

15.健全各类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科学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依据职能从事民事活动。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共青团、妇联、残联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基层群团组织阵地;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于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16.加强对群众的服务和组织引领。推行“321”基层治理模式,落实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完善“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加快基层党建网格、基层治理网格、防返贫监测网格“三网合一”,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巩固脱贫成果等工作。坚持以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各级投入支持的公共服务资源,加强镇村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强化基层民主管理,优化完善融合法治理念、德治内涵、自治元素为一体的村规民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党建引领“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

17.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紧盯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及扶贫资产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推进乡村振兴重要事项加强监督。深化镇纪委直接监管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持续深入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监管力度,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县、镇要定期研究村务监督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到村,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各镇)

18.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推动村党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总结运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经验,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风险。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村霸”防范整治力度,深化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党员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各镇)

(五)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19.推动镇村党组织书记把组织振兴牢牢抓在手上。“十四五”期间,在任职谈话、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县镇村党组织书记担负的推进组织振兴的政治责任、有关要求强调和提醒;干部考核考察中,重视了解抓组织振兴情况和实际成效;干部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以及工作调研中,注意了解书记抓组织振兴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深入开展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责任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考核办、县乡村振兴局,各镇)

20.进一步强化真抓实干。2021 年,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实干实效。“十四五”期间,推动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入户、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和达标评比、考核检查、线上政务应用,精简会议、台账和材料填报,清理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考核办、县乡村振兴局,各镇)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工程”,是新时代党领导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组织振兴的政治意义,将组织振兴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县上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大事项,推动工作落实。县级领导联系镇、村,分片包抓,带头推动工作落实。镇党委书记是抓组织振兴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是具体责任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夯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大力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实干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组织振兴各项任务纳入工作重点任务,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县委组织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任务细分和指标细化,协调、指导、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县委宣传部要以社会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推进新民风建设,不断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县委政法委要认真研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质效;县农业农村局要抓好产业人才培育,指导村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壮大,带头推动“三联”工作机制落实;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要组织引导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帮扶,助力农村发展;县乡村振兴局要结合组织振兴重点任务,做好沟通衔接,协调推动振兴任务落实;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要指导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引导各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有关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月 25 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县委组织部。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将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县考核办要精准考核指标,赋分组织振兴重要任务,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要通过集中督导、调研指导、观摩交流、抽查暗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了解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干部作风督查,及时发现影响和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对因落实责任不力、长期打不开局面,导致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滞后的镇村进行及时提醒,对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积极探索乡村组织振兴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广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的浓厚氛围。


紫阳县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按照县委《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紫字〔2021〕185号)要求和《安康市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和技术人才培养,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优美、富裕、幸福”紫阳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到 2021年底,建立起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县镇联动、部门牵头、乡镇主抓”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格局。到 2025 年底,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基本建成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基层干部招育工程。以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和培养培育为重点,每年结合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照招录招聘程序,及时补充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落实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支持政策。结合基层教育、卫生、农林水、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人才需求和编制空缺情况,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等方式,每年招录招聘 30—50 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二)实施乡村教师医生培训工程。通过专业培训、上挂研学、学带帮教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支热爱农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机制,提高乡村教师和乡村医生专业素养。县教育、卫生部门每年举办一期乡村优秀教师、乡村优秀医生示范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乡村教师、乡村医生轮训。加大送教送医下乡力度,推动名师名医走进乡村学校、乡村卫生院交流经验。县教体科技局每年组织开展名师和优秀教师下乡活动不少于100 人次,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开展名医下乡活动不少于 200 人次,力争三年内实现名师名医下乡活动覆盖所有镇中小学和卫生院。县镇两级教育、卫生部门每年各择优遴选 20 名以上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到县级直属教育、卫生单位跟班学习。积极组织乡村优秀骨干教师、骨干医生到外省外市培训。(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各镇)

(三)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以村“两委”负责人和新当选村干部为重点,坚持“实用、实际、实效”原则,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跟班学习、学历提升等方式,着力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服务群众、依法治理本领,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乡村振兴需要,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能成事的村干部队伍。统筹调动各类培训资源,每年组织开展以基本思路、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基本党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分类培训。深入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参加学历提升。严格落实“一肩挑”干部“五项制度”,每年至少选派 20%的“一肩挑”干部到新社区工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经济实体参与不少于 3个月的实训锻炼。每年遴选不少于 15%的“一肩挑”干部到县直部门、镇机关参加挂职锻炼。(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

(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围绕我县主导特色产业发展,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力争五年内培育高素质农民 6000 人。坚持“政府主导、产业引领、一主多元、示范带动”原则,重点抓好现代农业带头人培训、培训体系建设、培育模式创新、协会组织建设和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等工作,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鼓励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创业支持、土地流转、产业扶持、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注重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养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振兴“领头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

(五)实施工匠型乡村人才培养工程。以乡村手艺人、种植养殖能手、非遗传承人、个体经营者等“土专家”、“农秀才”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工匠型乡村人才专项培训,每年培养工匠型乡村人才 1000 名以上,建设一支在当地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传统技艺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工匠型乡村人才队伍。继续加大免费技能培训力度,支持县职业教育中心、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发乡村工匠培训专业课程,鼓励各类乡村能人就地就近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大力开展乡村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乡村工匠技艺交流和岗位练兵。支持乡村工匠参与职称评审,探索建立鼓励奖励措施,对获得职业农民职称的乡村工匠,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对工匠型技能人才的政策扶持,健全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机制,完善与乡村工匠培养和技能评价体系配套的激励机制,选树乡村工匠典型,进一步提高工匠型人才待遇和社会地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

(六)实施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以促进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以乡村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为重点,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每年新增文化旅游志愿者 50 名,新增文化旅游产业人才 50 名,培养讲解员 50 名。配齐配好基层文化旅游专职干部,建立一支以专职人才为主、业余骨干为辅的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鼓励引进旅游管理、旅游宣传营销专家。健全导游、讲解员人才库,建立完善导游从业人员培养模式,鼓励在职导游、讲解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全国导游等级考试。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作用,从组织管理、招募、培养促进等方面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每年选派一批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每年对全县旅游景区、农家乐、乡村民宿、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涉旅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镇)

(七)实施专家基层一线帮扶工程。围绕全县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专家专业优势和基层需求,按照基层点菜、专家接单模式,每年选派 100 名以上专家到基层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推动产业与技术融合,帮助基层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培养急需人才。县专家所在单位要全力支持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确保每季度专家到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 15 天,全年服务基层时间不少于 2 个月。县专家所在单位要将专家服务基层情况作为专家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对在服务基层工作中表现一般的,今后不得作为县级及以上专家评选对象,已评为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取消当年专家津贴;对在服务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职称晋升、评先树模等方面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八)实施科技人才下乡兴农工程。以全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领域科技人才为主要对象,每年组织开展 500 场次科技人才下乡进行科技服务。坚持“政府选派、市场选择、志愿参加”原则,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来源渠道,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员重点产业村全覆盖。完善优化扶持激励政策,持续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支持力度,推广利益共同体模式,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积极争取国家“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借助派出单位的成果、项目、人才等优势资源,提高受援地科技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县科技管理部门要创新体制机制,抓好政策落实,加大扶持力度,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和服务“三农”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县科协、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各镇)

(九)实施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引工程。大力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对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返乡创业意向的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要建档造册、定期联络,宣传推介家乡的发展变化、投资政策、优势项目等,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每年回引 50—100 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兴业。推行返乡创业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根据返乡创业企业经营领域和投资规模争取县级干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科级干部入企代办、驻企服务、联企指导、挂职锻炼,帮助返乡创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

(十)实施农村青年创业扶持工程。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留守青年等农村青年为主要对象,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培养一支农村青年创业生力军。以更新创业观念为先导,通过举办农村优秀创业青年报告会、创业见习座谈会等形式,激励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加大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力争使大多数农村青年掌握一项创业技能。不断完善创业投资政策法规,联合金融机构,打造农村青年创业融资平台。通过建立农村青年创业专家服务团、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跟踪服务、进行创业评价等途径,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项目论证、业务咨询、政策宣传、决策参考等服务,提高农村青年创业成功率。(牵头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镇、县农商银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增强做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中的各项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紧抓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点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统筹谋划,密切衔接配合,切实担负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责任。加快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直接推动、专职科室和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调研座谈会,及时掌握乡村人才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难题,不断充实完善人才振兴方案。各镇和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及成效。县委组织部将把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列为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的有关部门和镇予以通报批评,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人才工作政策部署,推广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好机制,以及各类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紫阳县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关于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紫字〔2021〕185 号)和《紫阳县 2021 年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形成具有紫阳特色的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政治为引领、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促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以智治强支撑,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2021 年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 2025 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紧盯重点任务,实现高效能治理

(一)优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体制

1.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完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机制,切实加强镇党委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乡村振兴局,各镇)

2.坚持政府负责大力推进“联管服”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强化政府社会治理职能,强化乡村社会治理人财物保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主动承担好预防和减少本领域各类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责任。完善县级领导联镇、部门联村、干部联户、强村联弱村、驻地村联新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制度,压实村财审计管“三资”、纪委监委监督管权力、综合执法管行为“三管”责任,大力推广以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为载体,抓好便民服务、法治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文化服务、智慧化服务清单化管理,推广“镇村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做法,镇全面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县域内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批局、县市管局,各镇)

3.坚持群团助推汇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坚持党建带群建,明确各群团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群团组织助推乡村社会治理的工作制度。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为群团组织开展治理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的主力军作用,健全阵地建设、项目筹划、资源使用、力量调配等各方面整合联动机制,汇聚群团组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磅礴力量,推动群团组织源头预防本领域矛盾风险,广泛组织各方面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各镇)

4.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升协同治理水平。推广“博元公益”等创新做法,培育 10 个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场所。健全本县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城镇社区按照 10 个、农村社区按照5 个标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有关社会治理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积极参与社会协同治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5.健全制度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内生动力。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列席镇有关会议制度,村(社区)全面推广“平安积分超市”做法,将群众行为与社会治理衔接,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双向驱动机制,激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每个镇至少有 1 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80%的集镇社区建成志愿服务站,依托“心愿墙”“心愿树”开展微服务微治理,人民群众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镇)

(二)衔接政治安全治安防控风险化解公共安全网络生态治理布局

1.构筑人民防线,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员密切联系群众作用,依托“关爱之家”精准实施反制、筑墙、净土、攻心“四大工程”。持续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依法打击“门徒会”“全能神”、“精神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教育转化痴迷人员,决不允许邪教滋生蔓延、坐大成势,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级政法单位,各镇)

2.健全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安水平。按照总人口 15‰的比例组建“红袖章”队伍常态化开展巡逻巡查,依托镇、村(社区)综治中心有序推进“雪亮工程”“平安乡村”以及“智慧平安小区”“智慧平安医院”“智慧平安校园”建设,持续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深化扫黑除恶斗争,严防电信网络诈骗,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级政法单位,各镇)

3.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重大风险。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行政道德司法三种力量联合、县镇村三级主体联动、调解前中后三个环节衔接“三调联动”做法,推动重大信访矛盾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面推广“治理+说理”新模式,聚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强化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把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在县域。(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4.强化日常监管,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夯实住宅、生产、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校园等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全科网格,推动网格员常态化开展安全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治,严防新冠疫情、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事故。健全常态化、全周期管理与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强化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落实“网格员+”对接帮扶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公共安全人员死亡。(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市管局,各镇)

5.加强综合治理,营造良好舆论生态。制定出台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决策、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以及开展其他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工作时,扎实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避免发生重大舆情。建立完善由宣传部门统筹指导、涉事地方和部门为主体、网信部门和新闻单位紧密配合的重大突发和热点舆情快速响应与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舆情发现研判处置一体化,妥善处置各类敏感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生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文旅广电局、县级政法单位,各镇)

(三)融合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方式

1.坚持政治引领。实施基层党建“六大提升”行动,提升“一肩挑”比例,实现党员联系群众全覆盖,强化党对各类组织特别是物业组织的领导,引领各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实行“承诺、践诺、积分、评议”一体化监督管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紧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和党员周围,教育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各镇)

2.强化法治保障。加强镇级综合执法力量建设,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牵头,辖区政法单位参与,每半年联合开展 1 次大型普法活动,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建立惩恶扬善机制,强化法治保障。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一社区一辅警”机制,创新法律“九进”、审判“五进”方式,提高安置小区居民尊法守法意识和知法用法能力。(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级相关部门,各镇)

3.突出德治教化。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90%的城镇社区和 80%的农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探索建立道德模范褒奖和“后进”分子帮扶机制,巩固提升新民风建设成果,弘扬好家风,厚植新民风。每季度组织 1 次道德评议,评议结果在“红黑榜”“曝光台”公布公示,综合整治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陶冶道德情操。(牵头单位:县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各镇)

4.实施自治强基。全面加强市民公约建设,结合新一轮村(居)委会换届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100%的镇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健全业主委员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规范办事流程,广泛开展“两说一商”活动,推动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常态化,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文明办、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各镇)

5.提升智治水平。推进综治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推动“雪亮工程”和“社会治理一张图”联动融合,强化视频技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治安防控、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发展、智慧治理、保障民生等方面应用,全面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托市域跨部门大数据中心平台,实行村(社区)、网格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不断拓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智辅决策、智能监管、智能服务、公众参与等应用模块。(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审批服务局,各镇)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1 年):安排部署。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基层基础,优化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治理布局、治理方式,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2022 年—2024 年):全面铺开。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乡村社会治理布局、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方式,切实解决制约乡村治理的瓶颈难题,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阶段(2025 年):巩固提升。认真总结经验措施,巩固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成效,建立乡村社会治理长效机制,推广运用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初步实现高效能治理目标,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走前列全市争一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层面成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级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县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县委政法委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立乡村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工作专班,主抓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聚焦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配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乡村社会治理投入保障机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列出一批乡村社会治理重大项目推动实施,抓好“雪亮工程”、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等项目建设,发挥实战效应。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提高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载体,优化宣传方式方法,大力宣传乡村社会治理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增强各级各部门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的责任感,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扩大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在中省的影响力,达到社会治理效果的倍增应。

(四)加强示范带动。挖掘、提炼、总结一批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做法,打造一批治理体制健全、治理布局合理、治理方式有效、治理能力突出的典型案例,固化一批指导性强、规范性好、性价比高的制度机制,积极构建“县域有品牌、镇域有特色、村社区有亮点、部门有经验”的乡村社会治理创新体系,示范带动全县工作走前列争一流。

(五)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把督导督查贯穿于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推进的各方面各环节,高标准、高效能推进工作落实。把乡村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结果运用与部门重点专项工作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问责问效。


紫阳县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紫阳工作实际,现就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实施培根铸魂工程、移风易俗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文化传承工程、产业孵化工程、人才培育工程六大工程,不断强化乡村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乡风文明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广推介紫阳特色文化、壮大乡村文化产业规模、培育乡村文化人才队伍,为聚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民、民生优先战略,致力建设优美紫阳、富裕紫阳、幸福紫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 2025 年,乡村文化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标准化均等化,乡村公共文化设施、队伍、活动、投入得到保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更加丰富繁荣,乡村文化人才支撑力明显增强,乡村专业文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乡村文明水平显著提升,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富有成效,其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一批富有时代精神和紫阳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培根铸魂工程,强化乡村思想政治引领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干部群众。深入开展面向乡村的理论学习宣传普及,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县家喻户晓、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百姓宣讲”活动,贴近农民群众生活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增进人们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满足基层干部群众对理论图书的需求,开展理论图书配送,重点向农家书屋、社区阅览室等赠送理论读物,及时传播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引导,正本清源,扶正祛邪,帮助人们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巩固和壮大乡村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宗教管理,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宗教观,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县委网信办 县文旅广电局 各镇)

2.开展政策宣讲。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政策要求,发挥县委党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新”宣讲团的作用,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文化阵地,推动政策宣讲,深入解读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就业创业技能知识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注重吸纳农民宣讲员进入宣讲队伍,用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宣讲党的方针政策。(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 县委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 县人社局 县科协 各镇)

(二)实施移风易俗工程,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充分借鉴外省市及周边县区经验,建好用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党校教员、政法干警、在职或退休干部、民间文化文艺人才等作用,补充完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以“讲理论、讲法律、讲科技、讲健康、讲典型”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县委党校 县委文明办 县司法局 县教体科技局 县文旅广电局 县文联 各镇)

2.持续推动新民风建设。持续开展“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六大活动”和“五项行动”,常态推进等靠要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歪风陋习整治工作。继续推行“八种喜事集中新办简办仪式”,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加快公益墓地建设,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推动文明祭祀,改变丧葬陋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 县民政局 各镇)

3.深化家风村风行风建设。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讲述家教故事”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潜移默化影响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开展村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壮大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用民间舆论褒贬是非、扶正祛邪;围绕思想道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开展行风建设,以行业为切入点,广泛开展诚实守信、信用至上、诚信兴业、履约守信等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开展新乡贤选树活动,探索引导新乡贤依法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县委文明办 各镇)

4.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常态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和扩大覆盖面,让创建成果普惠人民。深化文明镇村创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持续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推选一批道德模范、紫阳好人、美德少年等,每年推选一批文明家庭、“好青年”、“好婆婆”、“好媳妇”、致富能人等。开展“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培训,围绕居家美化净化、家庭伦理道德、亲子教育、文化娱乐、身心保健等内容,将现代意识、科学精神、文明理念逐步渗入到群众头脑、转化为自觉行动。大力学习宣传“乡村振兴先进个人”“陕西好人”“中国好人”等先进人物事迹,选树、发挥奋斗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干部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 团县委 县妇联 县融媒体中心 各镇 )

5.优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立足地方实际,探索创新发展以“山、水、田、林、园”相结合的乡土农业景观新模式,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旅游景观,引领农业产业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做好规划,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把乡村建设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继续开展“五边五治 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镇边、村边、河边、路边、屋边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推进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化”建设,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四好农村路、乡村环保卫士、卫生模范户等创建评选活动,以此促进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升乡村环境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 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 各镇)

(三)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1.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投入保障、政策保障和机制保障,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完善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辐射带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镇、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坚持一院多能、一室多用,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统筹建设各类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制度化、实用型、创新型的“5+N”模式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即每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必须具有1 个农家书屋、1 个文体活动室、1 套文化活动器材、1 支文化活动队伍、1 个文体小广场等基本条件;“N”,即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具有拓展性、创新性的功能,因村而宜,可以有一项,也可以有多项,如一面文化墙、一块电子显示屏、一个电子阅览室、一个历史文化展厅、一个标准百姓大舞台、一支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一个注册民间剧团、一座乡村记忆博物馆等。)启动“数字乡村”建设,促进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全面融合,数字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县经贸局 各镇)

2.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办法,引入竞争机制,以奖代补,激发各类文艺院团、民间团体、演出场所发展活力,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健全完善文化扶贫长效机制,保持主要文化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实施新民风建设引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八大工程”。深入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常态化,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和文艺助力乡村振兴惠民演出,实施爱国主义电影公益放映工程,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力争实现“一村(社区)一年一场戏”,实现文化活动全覆盖。组织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积极培育乡村文艺队伍,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县教体科技局 县财政局 县卫健局 县文联 县科协各镇)

(四)实施文化传承工程,大力推广推介紫阳特色文化

1.挖掘紫阳特色文化。深入挖掘紫阳县厚重的茶文化与民歌文化资源,依托紫阳民歌主题活动、“春之茶”文化旅游等系列活动,以紫阳毛尖制作工艺、民歌传承等为重点,通过“茶文化+旅游”“茶文化+农特产品”等模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承茶文化与民歌文化,展现“汉江画廊•茶歌紫阳”的无限魅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全国性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积极引导优秀特色民族文化融入基层学校、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之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创新方式方法,以文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县教体科技局 各镇)

2.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红色文化印证历史、传承文明、激励精神、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红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做好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军区布告遗址、抗战时期安康地委机关遗址、五马乡农会、卢楚衡陈秀凤抗日义勇军联队72发起地遗址等保护与开发,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创建紫阳县红色旅游基地。组织全县文艺工作者深入一线,创作一批红色文艺作品。围绕清明、七一、八一、国庆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专题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 县文旅广电局 县文联 县档案史志馆 各镇)

3.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营梁村、焕古村等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积极做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分期分批建设“村史馆”,推动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保护与利用。加强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紫阳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传承基地建设,挖掘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民间艺人,申报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国家、省级名录。实施乡村发展变迁物证征藏工程,积极争创物证征藏试点县、试点镇和试点村。加强对历史文化特别是村史的挖掘和发扬,鼓励编撰乡村史志。(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县住建局 县档案史志馆 各镇)

(五)实施产业孵化工程,培育壮大乡村文化产业

1.做精做强生态文化旅游。把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坚持生态为根、文化为魂,做足山水硒、茶歌道文章,聚力发展汉江画廊游、亲水体验游、健康养生游、特色小镇游、美丽乡村游,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编排实景和室内茶歌剧《贡茶传奇》,让游客领略紫阳文化的独特魅力。围绕“一江两岸三区”打造特色旅游县城,促进产城融合、城旅融合。积极推进景区景点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开发休闲农庄、特色民宿、自驾露营、农耕体验、创意农业、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向发展“美丽经济”转化。推动文化旅游与健康养老产业结合,持续做好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各镇)

2.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按照“文化+”的思路,积极探索打造文化+特色产业、文化+特色旅游、文化+特色民俗等地方文化品牌,将文化植入旅游、农业、商贸、城建等行业领域,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建成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深度开发富硒美食、茶饮山珍、养生硒陶、毛绒玩具、板石工艺、藤竹草编、漆器制作等特色文化产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县文联 各镇)

(六)实施人才培育工程,壮大乡村优秀文化人才队伍

1.培养文化专业人才。制定文化人才长期培养计划,按照“内培外引”的原则,用好现有人才,重视本地人才,引进外来人才,着力培养文化新人,建立优秀文化人才库,壮大文化人才骨干队伍。建立文化人才培训进修长效机制,定期选送有潜力的文化专业人才,到省内外高等院校和艺术院团学习深造。遵循文化产品创作和文化人才成长规律,分层次培养文化领军人物、青年文化人才,拓宽文化人才培养渠道,对有重大贡献的文化人才和优秀文艺作品给予扶持奖励。邀请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作家、艺术家来紫采风,举办青创会和改稿会,提高文艺人才创作能力。打破体制机制限制,建立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县文旅广电局 县文联 各镇)

2.健全基层文化队伍。加强县文联及文艺家协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镇宣传文化工作人员,从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支持文体场馆运转和发展。加大镇、村(社区)各类文艺社团建设力度,把懂文化、有热情的人才吸纳到社团中来。支持文化专门人才和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重视发现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建设一支扎根乡土、德艺双馨的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乡村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文艺志愿服务,培育打造一批优秀基层民间社团,培养带动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民间文化能手。注重加强结对子、种文化,为乡村培养一批文艺人才。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乡大中专学生等吸纳到乡村文化队伍中来,增强乡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发展传统工艺、文化创意等产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县文旅广电局 县财政局 县文联 各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县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文化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县委宣传部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振兴工作,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吃透弄懂乡村文化振兴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定期召开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联席会议,统筹解决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细化方案措施,抓好典型示范。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年度明确阶段任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夯实专兼结合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引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激发群众参与本村本乡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既要全面抓、抓全面,更要在基础条件好的镇村抓示范、抓规范、抓提升,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深入研究政策措施,用足用好用活相关政策,为乡村文化振兴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加强乡村文化振兴的财政保障,紧盯国家政策动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乡村文化事业。加大对乡村文化队伍和民间艺人开展文化活动的资金扶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推出系列主题采访活动,持续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文化振兴的政策举措,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展示工作进展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为全县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将文化振兴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坚持项目化运作、工程化实施,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原文PDF:紫巩固衔接发〔2021〕3号关于印发《紫阳县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