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紫阳县教体科技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27 | 办理部门 | 紫阳县教体科技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刘登全 | 签发日期 | 2021年9月17日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提高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待遇的建议 一、除了按要求配齐校内辅导员外,大力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聘请校外优秀人士担任少先队辅导员。 二、加大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特别是辅导员的岗位津贴应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三、鼓励年轻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在参加少先队各项比赛中,不以工作年限作为参赛、获奖资格评审的硬条件。按省市县文件要求落实少先队辅导员参加少先队活动课赛教相关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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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沙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待遇的建议”收悉, 现复函如下: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党的未来。少队辅导员是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者,是党的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 要力量,是中小学思政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高度重视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工作,也非常重视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 一、关于按编制配备校内辅导员的建议:编委没有设置少先 队辅导员专职编制岗位,少先队辅导员由学校在年轻优秀教师中选拔。 二、学校可以根据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实际核定课时量,纳入绩效考核。 三、我局一直以来都十分鼓励年轻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为我县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师资队伍注入新鲜力量和血液,同时,对于少先队辅导员参加各类赛事活动持肯定、鼓励的态度。 相关待遇团县委同人事部门已对接落实。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心,全家幸福! 特此函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