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的通知

时间:2021-09-25 10:30来源:紫阳县乡村振兴局
文件名称 紫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7278 公开目录: 农业农村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乡振发〔2021〕33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9月25日
内容概述 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行业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整合资金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现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印发的《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安巩固衔接办发〔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并抓好落实。

    附件: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

紫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5日


安康市涉农整合资金及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导引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整合资金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按照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特制订工作导引。

市级层面

1.市级财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对省市两级出台的衔接资金管理和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相关政策予以公开;公告公示方式:级应在乡村振兴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市委统战部要对中省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情况予以公告,市发改委要对中省下达以工代赈资金和苏陕协作资金情况予以公告,市林业局要对中省下达国有贫困林场资金情况予以公告,市乡村振兴局要对中省下达发展资金情况予以公告,相关部门在收到上级部门资金计划文件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公示内容:资金到账情况、资金分配情况等。公告公示方式:在本行业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县级层面

1.衔接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县级在收到上级衔接资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资金计划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配情况和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公示内容:中省市衔接资金到账总额、资金到账明细、资金分配情况等。公告公示方式:县级应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告。县级项目库由县级衔接领导小组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经县级衔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项目库公告公示内容: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施地点、规划年度、主管单位、项目预算总投资、受益户数和人数、带动增收机制、绩效目标等。公告公示方式:县级应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3.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公告。项目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出具体项目计划,同财政协商审核通过,下达预算文件后公示;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年初、中期调整、年末)在省级审定修改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各部门、镇办并公告。公告公示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预期效益、联农带农机制等。公告公示方式:县级应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公告。公告公示内容: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带动增收机制实现情况等。公告公示方式:县级应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5.精准扶贫贷款安排使用情况公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予以公告;享受财政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动增收机制等情况,要在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公告公示方式:县级应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镇级层面

1.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示镇级项目库由镇政府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项目库公告公示内容: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施地点、规划年度、主管单位、项目预算总投资、受益户数和人数、带动增收机制、绩效目标等。公告公示方式:应在镇务公开栏等地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包括资金预算下达),在收到县级项目计划安排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公示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动增收机制等。公告公示方式:应在镇务公开栏等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项目计划完成后,公告公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带动增收机制实现情况等。公告公示方式: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镇务公开栏或在项目实施地设立固定的信息公告牌、公示栏等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村级层面

1.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公示。村级项目库由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项目库公告公示内容: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实施地点、规划年度、主管单位、项目预算总投资、受益户数和人数、带动增收机制、绩效目标等。公告公示方式:村(社区)在村务公开栏等地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包括镇级资金预算下达),在收到镇级下达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公示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动增收机制等。公告公示方式:村(社区)应在村务公开栏等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10天。

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项目计划完成后,公告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带动增收机制实现情况等。公告公示方式:村(社区)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村务公开栏或在项目实施地设立固定的信息公告牌、公示栏等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10天。

4.项目实施情况公示。项目实施前收到项目计划文件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内容主要: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动增收机制等项目决算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内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等。公告公示方式:村(社区)和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村务公开栏或在项目实施地设立固定的信息公告牌、公示栏等地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10天。

工作要求

1.所有公告公示要有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县、镇、村各级要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同时要对举报受理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2.在村级实施的项目和到户项目,要在便于群众知晓的地方进行公示。特别是实施的基础设施类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和较大规模产业扶贫项目,必须按照“一项目一公示”的原则,在项目实施点设立永久标志牌。村级利用院坝会、宣传单等方式,提高公告公示覆盖面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