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及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5 08:25来源: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及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7239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河长办发〔2021〕13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及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教训,确保我县河湖管理规范有序,现就进一步做好河湖清四乱及河湖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

镇、村河湖长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在秦岭保护区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大特殊意义。镇总河湖长要亲自推动落实,责任河湖长要领责挂帅,高位推动河湖“清四乱”及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举一反三,再次排查

各镇要以此次为契机,聚焦秦岭、汉江,逐河逐项梳理、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由表及里,对辖区涉河违建项目再次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并于每月24日前按照“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月报表及岸线整治进度月报报送县河长办,月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盖章上报。

三、强化监管,加快整治

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省市文件要求,做到有法必依、有违必究,切实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加强河湖常态化监管力度,严禁新增违法违规项目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阶段推进的问题要科学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改。位于秦岭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项目,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进行清理整治,县河长办将采取暗访督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现场核查整治成效。对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出现的涉河违建项目要按照“顶风违纪”予以处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河流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表

紫阳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