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7197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阳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
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转发《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安医保发[2021]10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紫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