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计划和施工方案许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规格 |
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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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
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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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材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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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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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材料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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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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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现场核查整改、重大事项听证、因申请方原因造成的超时不计入承诺时限。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办理机构: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01月至06月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07月至08月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09月至12月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915—4411365
投诉电话:0915—44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