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计划和施工方案许可办事指南

时间:2021-08-24 16:47来源: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事项名称: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计划和施工方案许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要求

纸质

电子

1

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材料

1份

 

复印件

A4

 

2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材料

1份

 

复印件

A4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现场核查整改、重大事项听证、因申请方原因造成的超时不计入承诺时限。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办理机构: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01月至06月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07月至08月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09月至12月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915—4411365

投诉电话:0915—44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