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公安局便民利民措施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7162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2月24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公安局便民利民措施 |
一、提供急需人员身份证明服务。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车和入住旅馆。
二、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省、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三、提供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服务。
四、推出居民身份证照片“满意拍”服务。对居民身份证照片不满意的群众可现场为其重拍,选出自己满意的照片作为居民身份证证件照。
五、推出居民身份证自助服务。对于辖区内户籍人口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可通过居民身份证自助设备进行自助照相、自助申领和自助取证服务。
六、优化居民身份证受理时限。全省户籍地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从30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1天内办结。
七、代办居民身份证个人邮寄业务。申领人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自主选择办理普通证件或个人邮寄证件,申领人可在全国范围内接收证件。收费标准为:西安市8元、省内其他地市10元、省外13元。
八、落实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就业、就学,且符合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人员,均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选择就近派出所办理。
九、简化户籍业务办理材料。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时,本人不用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派出所电子化拍照或复印留存。
十、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对部分户籍业务推行网上办理,群众可通过手机或PC端登录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业务办理、办事预约、便民查询、办理指南。做到一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全流程贯通,一次都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