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0 11:28来源: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7127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紫阳火车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及全县安全生产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十四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

四季度,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一些企业容易出现赶任务、赶工期现象,尤其是前期停产企业复产复工后,会为赶工期加班加点超负荷生产,事故诱发因素增加、风险加大。加之冬季大风、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居民用电用气增加,交通出行、火灾等安全风险加剧。此外,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将于10月份在西安举办。诸多因素风险叠加,安全生产又处在一个高度敏感和关键时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镇、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以来国内一些地方事故频发的惨痛教训,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决克服国庆中秋双节过后“松口气”“歇歇脚”思想,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的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发生。

二、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紧紧把握全年核心任务,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各行业部门要对分管领域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和最终落脚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以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为目标,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四是以治理重大隐患和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从根本上补齐短板、补强弱项、破解难题。

三、扎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道路(水上)交通安全。针对冬雪、团雾、大风等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强化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对客运站、水运码头、客运公司等运输企业的监管,排查对从事客货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项安全规定执行情况。二是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切实加强“两客一危”、货车、铲车、挖掘机、建设工程用车、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辆、客货船只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入境检查、出境通报、重点护送”制度。三是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员、非法载客、非法改装、准驾不符、逾期未年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排查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水域及旅游沿线的交通管控,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行驶、无证驾驶和农用车(船)非法载客等行为。五是排查灾后包茂高速、襄渝铁路、国道541、省道310及县乡村道、公路隧道、桥梁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损毁及治理情况。六是严厉打击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非法载人、人货混装、擅自改装从事运输,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准驾不符、不参加年检等违法违规行为。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县水上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紫阳管理所,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高滩管理所,紫阳火车站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二)城镇燃气安全。一是督促各燃气企业做好燃气设施维护、防冻保暖和监测工作,完善措施保证燃气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冬季燃气安全生产、安全供应。二是进一步做好用户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工作,全力保障用气安全。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重点加强餐饮店、学校及其周边、夜市、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的燃气安全检查。三是排查无证充装、经营、储存燃气,燃气经营门店超量存放等问题,加大对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四是排查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企业的储罐防冻措施落实情况。五是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人员值班、巡线巡检、抢险抢修情况。六是排查燃气企业是否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活动进行安全监管,是否会同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七是排查燃气管网占压、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燃气重点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八是排查燃气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九是排查燃气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物资、器材、装备配备情况;应急救援演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三)建设工程安全。一是根据冬季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作业。在遇到寒流、大风、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应先暂停室外作业,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二是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严禁将在建工程(包括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严禁明火取暖和私拉乱接电器,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对明火作业的管理,严格油漆、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四是对涉及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塔吊、搅拌机、建筑起重等工程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冬季安全因素,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人现场带班、带班检查、旁站监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五是高度重视起重等工程机械设备冬季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风能力,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严禁违章作业。六是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或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盲目抢赶工期、抢进度,特殊灾害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违章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抓好灾后建筑工地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次生灾害的发生。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和企业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四)消防安全。一是重点检查学校(含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老旧小区、建材库房、大修厂、废品回收点、高层住宅、商场物业、宾馆酒店、饭店餐馆、夜市、超市、KTV、酒吧、电玩城、健身房、其他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小区、新社区工厂、文物、古建筑、宗教场所等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二是排查房屋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标识是否完好有效。三是加强沿街门店、居民楼院、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乱点”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是否存在生产储存与住宿合用、未经许可擅自分隔、消防器材配备、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电气、电动车违规充电、私搭乱接电线路等重点致灾因素。四是检查行业领域、属地管理单位、场所、工地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县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一严格落实防冻凝、防滑跌、防中毒窒息、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的冬防措施。二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点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时发现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做好露天工艺管线、生产设备设施的保温防冻凝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冻裂或者堵塞而发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四是雨雪大风天气,原则上要停止室外的登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非常规作业。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视频监控、泄漏监测报警、温度、压力、液位监测系统等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六是加强火灾易发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锅炉、用电、取暖设备等进行检查,严禁违规使用取暖电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七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雪、冰冻和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灾害的危险因素,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八是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是否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是否符合周边安全要求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量存储、销售越规格或不合格产品、违规燃放等违法行为。九是检查零售场所是否存在生火、抽烟等明火及电线是否穿管保护、灯具是否防爆等情况。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卫健局、县教体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六)煤矿安全。一是重点检查已关闭煤矿私挖乱采、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继续生产建设、停而不整、明停暗开、借整改之名违规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检查停产关闭煤矿的停产停工安全管理情况、相关人员值守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矿落实盯守或巡查责任。三是加强重大灾害治理,一矿一策安全方案落实情况。县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产煤镇人民政府和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七)非煤矿山安全。一是地下矿山要切实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风机开停制度,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严格执行井下动火作业管理有关规定,井下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严禁采用明火直接加热入井及井下的空气;严格落实顶板检查和监测制度,严格敲帮问顶,发现冒顶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要完善提升、运输和排水设备防冰冻措施,严防坠罐、跑车等事故发生;要完善溜井的冰冻处理措施,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二是露天矿山要突出加强高陡边坡及排土场的安全检查,确保排土场及台阶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及时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尤其是雨雪冰冻天气过后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稳定;制定完善冰雪天气车辆防滑措施,合理控制降尘洒水水量,防止洒水过度引起运输道路及有关平台结冰;凡因风雪、冰冻、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实行停工停产,撤离人员,杜绝冒险作业。三是尾矿库入冬后原则上不得堆筑子坝,确需在冬季筑坝的,必须选择在气温较高的时段进行堆筑;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否则不得放矿;放矿前要对坝体内坡清理,清除所有杂草、树木和废石,避免尾矿水冻结后形成渗流通道;严禁在已结冰的滩面和冰层上放矿,防止春季解冻期坝体浸润线升高导致渗流失稳;要确保干滩长度满足设计要求,严禁库内违规蓄水;增加冬季尾矿库巡查频次,重点检查坝体、排水构筑物是否有冻裂、漏水等现象,检查排渗设施出口有无因冻融沉陷造成的折断、堵塞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到位。四是重点排查矿区周边地质灾害点、山洪易发区、地表塌陷裂缝区、矿区附近废弃矿井及老窖积水情况,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五是督促尾矿库企业重点检查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八)民爆物品安全。一是加强危爆物品的管理、存储、守卫、运输工作,严防危爆物品遗失、被盗、爆炸等情况的发生。严防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民爆物品。二是严厉打击转移用途、私藏、私运、私制买卖和使用民爆物品行为。三是加强库区巡逻巡检,检查民爆物品仓库内外部防火、防雷、防盗等情况,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或者其它自然灾害事故。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公安局、县经贸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九)特种设备安全。排查压力容器、电梯、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检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情况。严厉查处定期检验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十)校园安全。一是检查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教学用房、宿舍、图书馆、机房、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学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二是加强接送学生车辆(船只)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使用或租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违停等非法违法行为。三是检查学校食堂燃气使用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情况,严防事故和食物中毒。四是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生活设施、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等部位。五是加强用电、用火安全管理,严格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材料、设备是否齐备,是否有效,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是否悬挂警示标志等。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教体科技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十一)旅游安全。一是督促各旅游景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加强消防检查,完善防火救灾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避免游客在游览途中因不慎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在冬季旅游高峰到来之前,加强对冰雪覆盖区域旅游景点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对各类设施进行安全维护和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高旅游景区景点的应急救援水平和协调保障能力。三是县文广局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运营车辆安全运营的规范和管理,做好旅游车辆运营的安全监管和旅游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杜绝疲劳驾驶、违章驾驶;要督促文旅公司等旅游接待单位,租用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旅游客运车辆,保质保安全地完成旅游客运服务工作;要及时掌握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安全提示,采取主动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加强旅游重点路段、涉险路段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文旅广电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十二)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生产、运输、存储、经营等环节监管,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十三)农林牧渔安全。一是按农药经营许可条件要求,检查农药经营场所、仓库布局结构、安防设施、货品摆放,进货来源,销售记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二是重点排查畜牧养殖场、水产养殖塘库网箱等涉养设施设备,强化安全管理。三是全面检查在用养殖生产设备设施,特别是对超出使用年限、老化、出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加强对农林牧渔行业生产、加工、存储、经营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五是加强农业机械生产安全检查,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自救互救能力。县农林牧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十四)工业安全。检查工业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企业有无开展安全专项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等开展情况。二是排查管控食品加工、金属熔融、粉尘涉爆等关键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三是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县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经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十五)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一是针对全县商贸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条件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安全设施不达标、操作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管理,落实三个100%要求。三是加强成品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查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等。县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经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十六)医疗卫生安全。一是重点检查全县医疗卫生场所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情况。二是检查疫情隔离点的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强化抗疫物资安全监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防事故发生。县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十七)电力安全。检查电力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人口密集居住地、闹市区、跨越重要路段、学校等区域电力设施隐患,是否存在因电力设施故障而引起伤人的风险。二是检查设备状况,针对冬季电网设备运行特点,落实输变电设备防范雨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各项措施,保障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三是突出农村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存在部分低压线路裸露、折杆断线、漏电、临时拉接等现象。四是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审核近电作业、高空作业、交叉跨越、放紧线作业等安全措施方案,落实防倒塔(杆)、防高坠、防风、防火、防冻等事故措施等。五是要加强应急处置和保电工作。针对冬季可能发生的输电线路大面积覆冰、舞动,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重要用户供电保障工作,梳理排查高危企业和重要客户的供电安全隐患,落实供电保障措施和应急抢修方案,配齐配足各类备品备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电网设备运行状况,提前做好灾害预警。六是电站、水库要检查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电站大坝、病险江河大堤和尾矿库等,提前治理、出险加固或采取泄载等措施,并采取先进的手段加强监测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县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和企业按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

四、持续加强秋淋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我县降雨量较往年偏多,汛期时间较长,雨量较大。特殊的气候条件导致灾害事故易发多发,潜藏着新的风险隐患。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21〕103号)要求,各镇、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秋淋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履职到位,层层夯实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即开展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尤其要加强对新增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防范,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建立地质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防灾预案,加强灾害治理。要继续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目前我县已进入森林防火期,秋冬季节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不利因素叠加,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要着力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盯紧看牢,细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及时处置应对。各镇主要领导务必亲自部署、调度,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护林员包地块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到山头、防火措施落实到山头、防火责任夯实在山头”,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地段的巡查,在进山路口和坟墓集中地加强检查,落实专人看守,严防出现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对破损陈旧的防火宣传标语标牌、宣传墙及时进行更换、维修、加固和粉刷,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全面禁止林区野外用火。要认真做好森林火灾应急扑救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森林灭火应急演练,健全森林灭火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完善防火隔离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反应、科学扑救,在确保灭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群众无组织扑救,严禁组织残疾人、老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它未成年人参与扑救,严禁组织未经培训人员参与灭火。

六、加强冬季取暖安全,严防煤气中毒

冬季取暖高峰期即将来临,部分居民仍采用较为传统的燃烧煤炭、木炭等方式取暖,若防范措施不当,极易发生煤气中毒事件。特别是城镇广大移民搬迁安置户、廉租房住户安全常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煤气中毒伤亡事件时有发生,给遭受灾难的家庭带来生活和精神上的沉重打击,教训非常深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人民群众安危,充分认识当前冬季取暖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强化责任意识,周密部署防范。一是把握规律性特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引导,防范和杜绝中毒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冬季取暖安全。二是以镇办、村组、社区为单位,及时部署冬季燃煤取暖中毒防范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排查使用燃煤取暖的移民搬迁安置点、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宿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乡居民住户、建筑工地民工宿舍、酒店、旅馆(重点是私人房屋出租旅社),以及各类市场、小作坊、值班室、自建房、废旧物品回收站等燃煤取暖场所,做到逐户、逐点检查,确保不漏一户。尤其要把辖区内孤寡老人、五保户、空巢老人等特殊人群住户作为检查重点。三是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重点单位加强督查检查,落实防范措施。镇办要督促村组、社区逐户宣传、逐户检查,坚决防范煤气中毒事件发生。

七、全力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突发事件报告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信息,严禁漏报、谎报、迟报和瞒报行为发生。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时段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安全生产提示提醒并及时对外发布,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积极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四是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大培训和演练力度,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性,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综合救援队伍和各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要在接到险情、灾情和事故报告后,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八、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安排,即日起,各镇、各相关行业部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成立检查组,深入排查本辖区各类风险隐患,做好隐患整改,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所有行业监管部门都要深入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各自领域安全管理,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紫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