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有关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4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申报的第445至464期修脚师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补贴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认定该培训符合技能培训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共956人,其中非贫人员707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49人。需支出非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资金127.26万元,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44.82万元,贫困劳动力生活和交通补贴14.94万元,共计187.02万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915-2201508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15-4428401
地址: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开发股
附件:紫阳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和交通补贴公示名单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