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1年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决定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679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政发〔2021〕20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2月0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1年县级园林式 单位(居住区)的决定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单位(居住区)绿化建设与管理,根据《紫阳县园林式单位标准》《紫阳县园林式居住小区标准》规定,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21年申报的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综合评定,蒿坪镇政府机关等6个单位,城关镇仁和社区等6个居住区,达到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标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命名以上单位为县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
希望被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晋级创建,为推动我县创园、创森工作作出新的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行动、广泛动员,寻找差距、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提升我县城镇园林绿化工作水平,为建设优美、富裕、幸福紫阳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紫阳县2021年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名单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