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1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6744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督查通报2021年第二十四期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
内容概述 | 2021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2021年11月29日,县政府督查室对2021年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议《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版)》
(一)原则通过《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版)》,由县政府办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以紫政发〔2021〕19号文件印发。
二、传达学习《安康市狠抓落实工作问政问效问计办法》《安康市狠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实施办法》
(二)县狠抓落实办、县考核办负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紫阳县狠抓落实办公室督查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实施办法》,经县狠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狠抓落实办、县考核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紫阳县2021年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中已明确规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省考市考重要指标”一年内累计被县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蓝、黄、红”督办单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其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扣减分,暂不制定《紫阳县狠抓落实办公室督查结果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实施办法》。
(三)县狠抓落实办要紧扣全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行月督查通报机制,加密工作调度频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同一问题两次督查通报的,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县狠抓落实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建立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实行重点事项清单制管理,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实行“红、黄、蓝”三单预警,定期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已发蓝色督办单7个,《狠抓落实工作通报》20期,累计通报500个问题。
三、研究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审议《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实施规划(2021-2025)》
(四)原则通过《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实施规划(2021-2025)》,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发改局、财政局配合,对《规划》中的项目再审核、再论证,结合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增强《规划》的可行性和精准度,按程序送审印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已修改完善,正在按程序送审。
(五)由县巩固衔接办牵头,加密频次召开各专项工作组调度研判会,听取各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场研判,逐一明确解决措施和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县巩固衔接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召开各专项工作调度研判会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六)同意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从10月19日开始,对各镇、各部门承担的后评估重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督查出的问题,县巩固衔接办要实行清单交办,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同一问题再次被督查通报的,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县巩固衔接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巩固衔接重点工作和后评估准备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进行了交办,限期整改;二是印发了《紫阳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办法》(紫巩固衔接发〔2021〕4号)。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八)由安全住房保障专班负责,各镇、各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完成倒损房屋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摸底调查因灾倒塌和受损的房屋情况,采取购商品房、集中安置、维修加固、选址重建等方式,全面解决受灾群众安全住房保障问题。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已完成倒损房屋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工作,共1503户,其中:倒塌、严重损毁房屋605户,已安置587户,未安置18户(整户死亡2户,不是唯一住房2户,长年外出、房屋受损未提供在外无房证明需进一步甄别2户,正在磋商安置方式12户),C级危房185户,已完成危房改造175户,纳入搬迁安置10户,地灾洪灾隐患点房屋713户,已落实专人监测。
责任单位:各镇,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
(十)原则同意《紫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由司法局作出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送审印发。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司法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以紫政发〔2021〕18号文件印发。
(十一)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全面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组建县、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村级综合应急救援分队,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
(十二)要以《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全县“1+37”(1个总体预案、37个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增强总体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操作性。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督查指导各镇,依据《总体预案》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向县应急局报备。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目前已备案行业部门专项应急预案22个,正在修订完善15个。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完成原民政局物资库安全鉴定,对部分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补库,目前正在进行改造工程预算。2021年度开展各类应急演练31次,完成市级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
(十四)县政府近期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县安委会17个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要对标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对下阶段专项整治和第四季度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10月18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紫安委办发〔2021〕220 号)。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印发了《全县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紫安委会发〔2021〕3号)二是成立督查检查组,对17个镇、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灭火以及防煤气中毒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及时整改、限期销号。
八、审议《紫阳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正在办理。已修改完善,正在按程序送审。
九、审议《紫阳县农业局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及预留楼层方案》
(十七)原则同意《紫阳县农业局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及预留楼层方案》。由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负责,按照《紫阳县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布农业局片区保障性住房(二期)限价商品房户型、面积、售价等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做好房屋分配及销售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
(十八)原则同意县医保局提出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建议方案。由县医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牵头起草《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以紫政办发〔2021〕87号文件印发。
(十九)由县医保局负责,紫阳税务局配合,筹备召开全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做好政策宣讲,搞好业务培训。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10月19日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
责任单位:各镇,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全县民政、计生、优抚、“三类人群”已全部资助到位,截至目前2022年参保221834人,参保率74.71%。
(二十一)由县发改局负责,县交通局配合,对已下达的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交通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重新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以紫发改办发〔2021〕605号、紫发改办发〔2021〕606号、紫发改办发〔2021〕616号、紫发改办发〔2021〕617号文件重新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十二、审定《紫阳县村(社区)干部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调整方案》
(二十二)原则同意《紫阳县村(社区)干部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调整方案》,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三)由县财政局负责,县委组织部配合,对村民小组长补贴标准调增额度再精准测算,在财政允许的范围内,可做适当幅度的调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
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事项23项,截至目前,已办结16项,正在办理7项。从督查情况看,第1、2、3、5、6、7、9、10、11、13、14、15、18、19、20、21项能够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在抓落实方面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目前,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的第4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的第8项,县应急局负责的第12项,县财政局负责的第16项/第22项/第23项,县住建局负责的第17项等7项工作任务仍在办理中,请正在办理的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快落实专人负责,再添措施,全力推进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直至办结销号,确保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