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1年1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执行公开 |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1年12月06日 |
内容概述 | 2021年1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2021年11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紫市监处字〔2021〕69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蒿坪镇超市 | 92610924MA70KCP00Y | 季永良 | 2021年10月18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蒿坪镇街道当事人开办的超市货架上检查发现有“玫瑰味接吻亲口糖”等16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755.1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2 | 紫市监处字〔2021〕66号 | 经营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食品案 | 紫阳县洞河镇家佳福超市 | 92610924MA70JRXE1Q | 包启田 | 2021年10月26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过程中,检查发现位于紫阳县洞河镇街道紫阳县洞河镇家佳福超市经营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顺心牌八宝粥87kg,销售价格:7.6元/kg,货值金额661.2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3 | 紫市监处字〔2021〕68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伍贵贤商店 | 612425650008700 | 伍贵贤 | 2021年10月22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界岭镇麻园村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香脆麻花”等15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600.12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4 | 紫市监处字〔2021〕67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余儿商店 | 92610924MA70MJK25L | 杨平 | 2021年9月28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洞河镇洞河村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等15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388.2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5 | 紫市监处字〔2021〕7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曾小平加盟店 | 92610924MA70JM6CXX | 曾小平 | 2021年10月23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双桥镇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小米辣”等8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276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6 | 紫市监处字〔2021〕7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陈守银商店 | 92610924MA70PMBF96 | 陈守银 | 2021年10月1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洄水镇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素味居木耳脆笋”等14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477.5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7 | 紫市监处字〔2021〕7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陈所彩商店 | 92610924MA70P3H37K | 陈所彩 | 2021年10月21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界岭镇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浓汤宝”等8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297.5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8 | 紫市监处字〔2021〕7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方杨廷商店 | 92610924MA70P1B84Y | 方杨廷 | 2021年10月1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洄水镇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安琪牌甜酒曲”等3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25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9 | 紫市监处字〔2021〕7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苟荣山直营店 | 92610924MA70K1JA4R | 苟荣山 | 2021年10月23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双桥镇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酒仙蚕豆”等12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494.5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10 | 紫市监处字〔2021〕74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李茂福直营店 | 92610924MA70K5YF1N | 李茂福 | 2021年10月1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洄水镇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金威碳酸饮料”等9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176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11 | 紫市监处字〔2021〕7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王大友直营店 | 92610924MA70KQJ196 | 王大友 | 2021年10月1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洄水镇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花椒粉”等2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26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12 | 紫市监处字〔2021〕77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化妆品案 | 紫阳县唐启平商店 | 612425620002407 | 唐启平 | 2021年10月26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洞河镇三台村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青蛙王子儿童水晶牙膏”、“麻辣烫调味料”等11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化妆品,总货值663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
13 | 紫市监处字〔2021〕79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啊宁超市 | 92610924MA70QYLB8T | 潘新民 | 2021年10月23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双桥镇街道当事人开办的超市货架上检查发现有“上好佳青苹果味硬糖”等7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311.4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14 | 紫市监处字〔2021〕8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洄水镇家家福商行 | 92610924MA70LMBY2Q | 章芬飞 | 2021年10月22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洄水镇街道当事人开办的商行货架上检查发现有“面包糠”等10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417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15 | 紫市监处字〔2021〕80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刘国菊商店 | 92610924MA70QYDH63 | 刘国菊 | 2021年10月23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双桥镇街道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葱油饼”等2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21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16 | 紫市监处字〔2021〕8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阮英忠商店 | 92610924MA70JTGA6H | 阮英忠 | 2021年10月23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双桥镇街道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主食面包(全麦)”等5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167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17 | 紫市监处字〔2021〕8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谢晨晨商店 | 92610924MA718P6R18 | 邹章 | 2021年10月20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洄水镇街道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金龙鱼挂面”等5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239.9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
18 | 紫市监处字〔2021〕9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吕永春加盟店 | 92610924MA70M64NXP | 吕永春 | 2021年11月5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高桥镇权河口村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达利园初豆豆乳茶”等7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73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
19 | 紫市监处字〔2021〕9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田自国直营店 | 92610924MA70MT0F1K | 田自国 | 2021年11月4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高桥镇裴坝村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小滑头薄辣片”等12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99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
20 | 紫市监处字〔2021〕94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彭先菊商店 | 92610924MA70PWUW6P | 彭先菊 | 2021年11月4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高桥镇板厂村三组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高筋龙须挂面”等2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229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
21 | 紫市监处字〔2021〕95号 | 经营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杜贤美思兰商贸加盟店 | 92610924MA70PNTQ6J | 杜贤美 | 2021年11月4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高桥镇铁佛村三组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冰露矿泉水”等5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134元。另检查发现该店经营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午栏山”牌陈酿酒与“牛栏山”牌白酒包装近似)的商品“午栏山”牌陈酿酒10件,货值金额1800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
22 | 紫市监处字〔2021〕96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潘开芳商店 | 92610924MA70P7QE5D | 潘开芳 | 2021年11月6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高桥镇街道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凤球唛”等10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202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
23 | 紫市监处字〔2021〕97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何宗林便民店 | 92610924MA70KNHC8A | 何宗林 | 2021年11月5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高桥镇权河村一组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和成天下食用槟榔(55克)”等5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453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
24 | 紫市监处字〔2021〕98号 | 无证经营食品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金明亮加盟店 | 92610924MA70MQQG71 | 金明亮 | 2021年11月4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高桥镇铁佛村三组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红薯酸辣粉方便粉丝”等4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78元并且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另检查发现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有效期,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
25 | 紫市监处字〔2021〕99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化妆品及日用品案 | 卢其明 | 92610924MA70JYQF4T | 卢其明 | 2021年11月12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焕古镇街道当事人开办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烤香馍片”、“儿童水晶啫喱牙膏”、“金鸡膏体鞋油”等14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化妆品及日用品,总货值281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
26 | 紫市监处字〔2021〕100号 |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王先才 | 王先才 | 2021年11月9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焕古镇东红村三组发现当事人无证无照从事茶叶生产加工、食品经营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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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紫市监处字〔2021〕10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邹鹏达超市 | 92610924MAB2YDXL13 | 邹鹏达 | 2021年11月10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焕古镇当事人开办的超市货架上检查发现有“骨汤火锅底料”等7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565.7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
28 | 紫市监处字〔2021〕84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何宗安加盟店 | 612425650000748 | 何宗安 | 2021年11月5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高桥镇龙潭村当事人经营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果味糖果”等5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95.28元,并且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未履行索票索证制度。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
29 | 紫市监处字〔2021〕86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思兰商贸金统凤加盟店 | 91610924MA70N2NY5N | 金统凤 | 2021年11月10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焕古镇焕古村六组当事人经营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达利园牌软面包”等10种在售食品超过保质期,总货值金额245.6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
30 | 紫市监处字〔2021〕85 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紫阳县鹏来财商店 | 92610924MA70QLF204 | 李培鹏 | 2021年11月6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高桥镇双龙村当事人经营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口水牙口水片片”等21种在售食品超过保质期,总货值金额297.2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
31 | 紫市监处字〔2021〕87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或限制使用日期的日用品和化妆品案 | 刘林武足浴店 | 92610924MA70P10GX6 | 刘林武 | 2021年11月11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焕古镇街道当事人经营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爱生活洗衣液、爱生活清盈滋养沐浴露”等8种在售日用品和化妆品超过保质期或限制使用日期,总货值金额814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
32 | 紫市监处字〔2021〕88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或限制使用日期的食品、日用品、化妆品案 | 紫阳县峰玲杨家超市 | 92610924MA70NYQE85 | 吴晓玲 | 2021年11月12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综合整治,在紫阳县焕古镇焕古村八组当事人经营的店内货架上检查发现有“体质能量维生素饮料、立白椰油精华洗衣皂 、清杨去屑洗发露”等12种在售的食品、日用品、化妆品超过保质期或限制使用日期,总货值金额272.5元。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七)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