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22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容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 |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21年11月22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22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容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紫市监处字〔2021〕78号 |
紫阳县东木镇月桂村卫生室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紫阳县东木镇月桂村卫生室 |
PDY70179961092419D6009 |
罗云云 |
当事人使用的康弘贝健臂式电子血压计(型号AXD-803,产品编号20170208-09498)用于在诊疗过程中为患者测量血压,做为诊断依据。当事人2019年购买戥子秤一支,在为患者配药时用来称量中药饮片。当事人在检定周期内未按照规定对上述计量器具申请检定,至调查终结时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血压计和戥子秤的计量检定合格印、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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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