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紫阳县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11-15 14:5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紫阳县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1-6004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函〔2021〕78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紫阳县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文物工作的机制,根据全省文物保护大会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建立全县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统筹全县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文物保护和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研究、推动全县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事项,以及重大文物保护利用和安全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各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责任,解决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推动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联席会议由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档案史志馆、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县委宣传部:统筹指导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党史、文旅广电、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加大对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的宣传推广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县委统战部:指导、督促各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协助文物、公安等部门开展宗教文物安全检查。

县档案史志馆:做好革命文物史料研究,把好历史史实关,配合宣传、文旅广电、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县发改:将文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文物保护和安全项目支持力度;加强基本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的项目审批,配合文物部门对县级重点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危害文物安全、破坏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县教体科技:指导、督促学校将博物馆、文物单位作为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的重要基地,有计划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学习,推进博物馆研学教育;深入开展地方文物保护暨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

县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督办各级公安机关做好防范和打击盗掘、盗窃、盗捞、倒卖、走私、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文物单位内保工作并整治文物单位周边治安环境,对破坏文物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县自然资源局:指导、督促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等审批中加强文物保护,对危害文物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指导、督促在环评审批中加强文物保护。

县住建局:加强对在城乡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中加强文物保护,会同文物部门商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危害文物安全且涉及城乡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县文旅广电局指导、督促、配合做好本级文物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全县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协调、推动全县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事项,以及重大文物保护利用和安全工程项目;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安全检查;督办文物案件查处及行政责任追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

县市管局:加强对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的监管。依法对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做好烈士陵园、红色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等保护利用工作,对危害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各部门做好文博单位消防工作,会同文旅广电、公安等部门对文博单位进行消防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广电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旅广电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议事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或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协同配合。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县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