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姜锋率检查组一行到紫阳县开展《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万平,副市长陈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教志,代县长向德刚,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康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成斌分别陪同或参加有关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硒产业科研孵化服务中心、紫阳真人宫、富硒茶交易中心、向阳茶山等地,检查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市《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与政府部门、宗教界人士座谈交流。
姜锋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牢牢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切实做到“六个管好”;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善于运用群众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开展工作,重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凝聚人心、贡献力量。
姜锋还在紫阳县现场督办代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