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10月底即将启动,继续落实就业激励奖补政策并发放到位是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硬指标,做好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求职补贴、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兑付工作尤为重要。根据市人社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兑付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707号)和县人社局《关于印发<紫阳县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紫人社发〔2021〕260号)文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快补贴兑付
截至目前,各镇申报办理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交通补助数量较少,与全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相比差距过大。各镇应加大对镇村干部的政策培训,发挥驻村工作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动员符合政策范围的对象积极申报,明确村、镇2级专职业务经办人员,优化审核办理流程,加快政策落实进度,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同时,延长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时限至每年12月31日。
二、优化申报资料
补助申报资料按《紫阳县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收集。如本人无法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就业协议》《务工证明》等证明材料的,由镇、村核实其当年转移就业情况,属实的可由村(社区)书记或副主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共同签字确认出具就业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写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常住地址、转移就业时间、今年就业月数、详细就业地址、就业单位名称、月工资收入等要素。
三、加强宣传落实
各镇应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和渠道,调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网格员等帮扶力量,广泛宣传就业帮扶奖补政策。对本人仍在外地的,帮扶责任人及村两委干部要主动协助填写补助申报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发挥“代办员”作用。村镇业务经办人员要加快初审审核进度,每半月向县人社局报送当期申报资料,以便加快资金兑付进度。
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