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紫阳县教体科技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19 | 办理部门 | 紫阳县教体科技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刘登全 | 签发日期 | 2021年9月17日 | 类别 | B |
正文 |
近几年来,紫阳县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改善了各镇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解决了幼儿入学难的问题。各镇中心幼儿园幼儿人数少则150人,多则500余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参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一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幼儿园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等方面的工作”。但我县目前幼儿教师都是按照“一教一保”设置,很多都是临聘人员,绝大多数幼儿园没有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当前,疫情依然严峻,加上每逢换季时节,是传染病高发期,幼儿园卫生消毒、晨午检查、传染病防控、病儿隔离以及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营养食谱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等专业性工作均由代课教师在做,辨别、处理、指导一些突发事件不专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按照幼儿园队伍建设的“收托90——150名幼儿以上的托幼机构应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应有资格证书)”这一要求,全县只有县幼儿园达到这一标准,其他幼儿园均没有专职卫生保健员。 建 议: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办法招聘具有上岗资格证的卫生保健人员到幼儿园,以维护和保障幼儿平日和防疫期间的健康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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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杨涛、夏菲、杨从英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全县幼儿园配备专职卫生保健员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重视为中小学幼儿园补充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工作。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有专职卫计人员2人,专技保健教师32人。2021年2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高发问题重要批示精神,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专门下发了《关于全省中小学校补充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医生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4号),通知明确要求“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因此,为中小学幼儿园补充配备专兼职卫计人员,是省市县人社、卫健、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你们的建议也契合了省市文件要求、契合了我县教育实际需求。今后,我们将积极向上级组织提出卫生专技人员需求计划,会同卫健部门从本地医疗机构选调或选聘专业卫计人员担任专兼职保健教师,或由学校安排现有教师兼任保健教师,明确兼职人员工作职责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保健工作稳步推进。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希望你们为了紫阳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献言献策。 特此函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