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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群众文艺团队和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2 15:53来源:中共紫阳县委宣传部 紫阳县文旅广电局 紫阳县文联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紫各单位:

为繁荣发展我县文艺事业,助推乡村振兴,根据《紫阳县加快文化繁荣发展推动文旅兴县的实施意见》(紫办字〔202110号)和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文联《紫阳县群众文艺团队和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办法》(紫宣发〔20214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群众文艺团队和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年度

2020年度,即202011日至1231日。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1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范围

(一)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对象

依托县域内的社会经济、人文环境等资源优势,在本县发起成立、由本县群众为主参加、常年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业余文艺团队和团队带头人。(县文联下属文艺家协会不申报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但可以申报团队带头人奖励)

(二)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范围

紫阳县辖区内文艺创作者的文艺作品和县外文艺创作者以紫阳县重大现实题材或历史题材创作的艺术作品。具体包括:

1. 文学类: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民间文学、剧本、地方文化研究、文艺理论等作品。

2. 舞台艺术及广播影视类:包括戏剧、小品、曲艺、音乐、舞蹈、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微电影、纪录片、动画片、综艺节目等作品。

3. 造型艺术类:包括美术、书法、摄影、雕塑、民间工艺等作品。

四、申报条件

(一)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

1.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 有能体现文艺团队特色的团队名称,有一定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热心群众文艺事业的团队负责人,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地;

3. 单支队伍人数在10人以上,不同的队伍中重复参加的队员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团队总人数的10%

4. 须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5. 按时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团队名称、主要负责人或团队人数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上报民政部门和主管部门;

6. 建有业务台账,做到团体人员、设施设备、活动成果等资料齐备;

7. 能坚持长期开展团队培训辅导,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全年参加培训、排练、演出和自办活动12次以上,队员参与率在70%以上;

8. 原则上每年应创作或编排12个具有特色且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艺节目;

9.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文艺活动,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方面文化需求;

10.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全县性文艺活动。

(二)群众文艺团队带头人奖励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

2. 在带领团队开展文艺活动、文艺创作、培训辅导等方面成绩显著;

3. 个人有较高的文艺素养,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在群众文化推广和普及方面贡献突出、认可度高。

(三)文艺作品创作奖励

1.获得国家部委、中国文联下属各协会及各协会的核心期刊、党报党刊和省级厅局、陕西省文联下属各协会核心期刊的文艺奖项;

2.获得国家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作品;

3.已经在中、省广播电视台播放或上映的广播影视作品;

4.参加市级以上公开演出、获得较好社会影响的大戏或整台综艺节目;

5.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发表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文学艺术作品;

6.各级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文艺专著、作品集;

7.公开出版或在国家部委、省级厅局、文联下属各协会举办的展出获奖的美术、书画、摄影及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作品;

8.在市级以上举办个人书画、摄影等展览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艺术作品;

9.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的文学作品或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展演、展览的舞台影视类、造型艺术类,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原创文艺作品。

(四)文艺作品创作扶持

1.列入省、市、县文艺创作规划,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文艺项目;

2.获准参加省级、国家级文学艺术创作大赛,并获得省级和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作协、中国文联下属各协会批准扶持,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艺项目;

3.申报单位或作者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具体的运作计划和项目实施主体,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基本条件;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紫阳户籍或是近两年在紫阳连续居住(特约或委托实施的文艺精品项目不受此限制),具有主持承担和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实施的素质和能力。影视剧创作生产项目须由项目拍摄(制作)单位提出申报,且拍摄(制作)单位是在紫阳注册的法人单位;

5.申报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申请扶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人。

五、申报资料

(一)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项目

1.紫阳县2020年度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申报表(见附件1);

2.2020年度群众文艺团队工作总结;

3.群众文艺团队队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4. 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2020年度检查登记表复印件;

5. 群众文艺团队2020年开展活动统计表(包括活动名称、活动地点、主办单位、参加人数、参与事项等,需附活动现场照片);

6.群众文艺团队2020年编创的文艺节目清单及具体内容;

7.团队2020年度获奖文件或证书(照片或复印件)。

(二)群众文艺团队带头人奖励项目

1. 紫阳县2020年度优秀群众文艺团队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2);

2. 申报个人2020年度群众文艺工作总结;

3. 申报个人2020年度创编的文艺作品;

4. 申报个人2020年度文艺作品获奖文件或证书(照片或复印件)。

(三)文艺作品创作奖励项目

1.紫阳县2020年度文艺作品创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3);

2.证明与作品、作者相关的材料(如出版物、剧本、影视资料、照片、演出证明、评论文章、获奖证书等)。

(四)文艺作品创作扶持项目

1.紫阳县2021年度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申报表(见附件4);

2.相关佐证和说明材料(如申报文艺作品详细创作规划,创作规划申报书及获批的相关证书或文件,申报单位或个人相关资质与获奖情况等)。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填报资料。各群众文艺团队或文艺创作人员根据申报类型如实填写相关《申报表》,并整理完善相关申报资料。

(二)初级审核。各群众文艺团队或文艺创作者将《申报表》和申报资料送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所在镇党委进行初审,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签署明确的申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县文联办公室(联系人:邝丽,联系电话1390915561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99212383@qq.com)。

(三)评审表彰。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紫阳县群众文艺团队和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评审委员会,组织专业评审专家对申报对象和文艺作品进行统一评审后,按程序公示评审结果,并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如果是个人奖项,获奖者不止1人,请自行约定奖金分配方式,由主创者或获奖代表申请,其他获奖成员签署知情同意书。

附件:1.紫阳县2020年度群众文艺团队奖励扶持申报表

2.紫阳县2020年度群众文艺团队带头人奖励申报表

3.紫阳县2020年度文艺作品创作奖励申报表

4.紫阳县2021年度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申报表

中共紫阳县委宣传部     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紫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1022

关于开展2020年度群众文艺团队和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