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追回一笔重复领取城乡养老金

时间:2021-09-30 09:52作者:叶天林 欧亚莉来源:紫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跨越两县多次往返奔波,历时四个多月的风雨兼程,通过两地县镇村干部的不懈努力,紫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成功追回李*海、程*贵重复领取的1.9万余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实地核查 宣传政策

    2021年4月,紫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收到群众举报,原焕古镇松河村居民李*海疑似重复领取紫阳、汉阴两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中心随即派稽核股干部进行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李*海及其配偶程*贵系紫阳县原金川乡松河村(现焕古镇松河村)村民,2004年在汉阴县上七镇松河村(现漩涡镇上七村,与焕古镇松河村毗邻)办理了新户口,并于2011年在两县同时申领城乡居保待遇至案发。2014年紫阳县公安局在户籍清理中发现两人拥有紫阳、汉阴两县户籍,便通知其于2014年10月注销紫阳户籍。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及《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公民只能领取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李*海、程*贵涉及违规领取紫阳城乡居保待遇1.9万余元。为保障其权益,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两人联系见面,向其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并要求尽快退还重复领取的紫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电话联系汉阴县经办机构对其城乡居保待遇予以暂停发放。

    两县联动 协作追缴

    随后,中心工作人员、焕古镇松河村并漩涡镇上七村干部多次劝说,但李*海、程*贵仍不退还重复领取待遇。工作人员也多次试图与其子李*宏联系,均拒接电话。中心随即决定前往汉阴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协调合作追缴事宜。2021年5月,紫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两县经办中心分管领导和稽核人员,以及漩涡镇联村领导、社保站站长、上七村支部书记等,又再次到汉阴上七村涉事人居住地,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送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责令限期退还违规领取城乡居保待遇。两人表示都知道同时领取汉阴、紫阳两地城乡居保险待遇,并承认养老金由其子李*宏所使用,但仍不肯退还违规领取的资金。

    司法介入 彰显法治

    在紫阳户籍已注销的情况下,还继续使用已注销身份信息为老人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待遇资格认证,涉嫌骗取国家社会保险。而且涉及金额巨大。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中心决定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紫阳县公安局接到线索后,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开展侦查,迅速查清当事人重复领取的违规事实。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法律震慑下,李*海、程*贵之子李*宏于2021年9月9日主动到紫阳县全额退回两人重复领取的城乡居保险待遇1.9万余元,并取得了经办机构的谅解。

    紫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将进一步扛牢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各行业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数据筛查比对,致力提升经办风险防控水平,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