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1-5383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 |
公开责任部门 | 紫阳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紫巩固衔接办发〔2021〕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年10月1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
现将《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的方案
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工作实绩迎接中、省、市各级后评估和考核。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各镇及县级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开展督查核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四个方面的要求,针对各镇、县级部门落实“四个不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收入变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可度,等方面开展全面督查核查。通过督查核查,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督促整改落实,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国家后评估准备等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后评估验收。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
三、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实地核查走访、个别访谈与入户调查相结合,涉农整合和苏陕项目通过现场查看与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镇抽取2-3个村(已脱贫村1个、非贫困村1个、重点示范村1个,若无非贫困村的镇,由脱贫村代替),各镇按照以上三种类型村自行推荐一个工作较好村,剩余村由县级确定;每村抽取10户(已脱贫5户、监测户3户、一般户2户),所有抽取户由县级随机抽取确定,如遇整户外出,需通过电话访问方式进行,不得更换,16个易地搬迁安置点抽取10户搬迁户(已脱贫7户、监测户3户)。
四、督查内容
1.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关于紫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交办单》〔2021〕1号文件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2.各镇、县级有关部门提升数据质量,各类基础数据(后评估县表、村表、易地扶贫搬迁表)完善上报情况。
3.各镇村、及行业部门各项政策落实的数据汇总,访谈“一口清”准备情况;1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落实搬迁人口的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实行双线联系管理情况。
4.县镇村帮扶干部全面入户,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核心指标,对标补短、核查所有农户算好收入账,按照“缺啥补啥”要求,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紧扣四个“90%以上”的认可度,做好入户对接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进一步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对脱贫户、“三类人群”干部帮扶全覆盖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效果。
5.各镇村、县级行业部门按照“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规范建立各类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台账、帮扶台账、研判台账、“8步走”程序资料,和到户资料完善整理情况。
6.各镇根据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定期排查要求,监测对象是否做到“应纳尽纳、体外循环”现象。
7.各镇村、县级行业部门对历年中省市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清单、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成效,及印证资料收集归档情况。
8.各镇、县级行业部门《关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紫农工办发〔2021〕21号文件的整改落实情况。
9.各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及苏陕协作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
10.各镇开展到村入户“六查六问”行动、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活动的落实情况。
五、人员组成
成立九个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县级部门科级领导担任,成员从行业部门抽调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县级行业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考核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紫阳分局、县文旅广电局、县统计局、供电紫阳分公司、县经贸局、县工商联、县残联)
组长:庞厚兴
成员:张和明 黄志顺 吴斯佳 李缘
第二组:负责督查城关镇、焕古镇,城关镇新桃村安置点四期、焕古镇集镇五期安置点、仁和国际千户安置社区。
组长:杨林
成员:陈芳 蔡威军 余忠明 覃小菊 王尹理 伍贤松
第三组:负责督查汉王镇、双安镇,汉王镇安置点(四期)、双安镇集镇四期安置点。
组长:刘志平
成员:丁申举 刘澎 刘海峰 徐乐意 黄海毅 黄华
第四组:负责督查洞河镇、蒿坪镇,洞河镇集镇三期安置小区、蒿坪镇集镇安置点(新)。
组长:陈显奎
成员:黄治涛 邓小祥 钟瑞宗 唐新军 梁玉仲 贺琦
第五组:负责督查双桥镇、界岭镇、洄水镇,界岭镇集镇六期安置点、双桥镇集镇四坪安置点。
组长:赵华平
成员:谢垂碧 袁野 曹林 李维鹏 王友国 明波
第六组:负责督查瓦庙镇、麻柳镇,麻柳镇集镇安置点(五期)。
组长:余勇军
成员:吕忠军 郑飞 储林 周维 谭露 邬海燕
第七组:负责督查高桥镇、高滩镇,高桥镇双龙村集中安置点(三期)、高桥镇双龙村集中安置点(四期)。
组长:岳莹
成员:冉龙俊 袁小勇 程刚全 陈云丰 祝伟伟 张斌
第八组:负责督查红椿镇、东木镇,东木镇集镇花园四期安置点、红椿镇安置点五期。
组长:卢升乾
成员:兰加军 吴典 吴科维 刘杰 刘国义 胡先鹏
第九组:负责督查向阳镇、毛坝镇,毛坝镇集镇四期、向阳镇集镇安置点(五期)。
组长:徐坤
成员:卢贤勇 杨梦琦 周永斌 周明 冉黎明 纪传宙
六、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紧扣工作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务求做到督查工作扎实细致,情况反映真实客观。各督查组每日检查结束后,由督查组收集当日督查情况;督查工作结束后,10月28日各组要及时提交督查报告,报告中反映问题要见人见事见项目,本次督查结果将计入年终考核分值。
2.各镇要积极支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各镇、各部门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能按时整改到位的将在考核赋分中视整改情况减轻或不予扣分。
3.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切实减轻负担,不得干扰各镇及部门正常工作,督查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请假,有事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以良好的作风确保督查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4.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5.车辆由县乡村振兴局安排,所抽人员下乡途中补助、住宿费用由各派出单位负责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