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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紫阳县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内容概述 |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公告 |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紫政办发〔2021〕87号)要求,紫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
一、缴费标准
全县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0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80元。
二、缴费对象
(一)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县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非我县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我县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县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在我县参保。
(二)统筹区内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体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三)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
(五)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按规定退出居民医保。除上述二、三、四条涉及的人员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居民医保。
(六)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三、缴费时限
全县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截止12月31日,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般参保人员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部门,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缴费参保,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四、缴费确认
参保人员须按照拟参保地户籍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公开的缴费渠道主动缴费,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参保地等信息,及时足额缴纳参保个人缴费。参保个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方式查询缴费情况,确定参保缴费成功。参保人选择的参保地必须至少与户籍地或居住证地中一项相同,方可完成参保缴费申报。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镇(办)医保经办机构、村(社区)代办点或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五、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完成缴费。为避免线下各场所人员过于集中造成拥堵,耗时过长,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缴费,今年主要缴费渠道有:
(一)线下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柜面或自助机具(含自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E终端)等。缴费人拟通过线下渠道缴费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税务部门合作金融机构的任一网点,即可办理缴费。目前我市合作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商银行(陕西信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联。
(二)线上缴费渠道:主要包括上述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以及银联云闪付APP等。今年还增加了支付宝、“陕西税务” “安康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渠道。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为确保大家的医疗保障权益,切记不可错过缴费时间,请尽快通过参保缴费渠道缴纳参保资金。
紫阳县医疗保障局 紫阳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20日